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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推送的通知

时间: 2023-06-06 11:25 来源: 综合办

本院各业务部门:

根据我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的方案要求。为了回应案件当事人了解和掌握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案件全程信息、动态信息的迫切需求,及时告知权利人诉讼终结时间,善意提示并敦促义务人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义务,减少诉讼执行成本,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我各业务部门从6月6日开始施行审判生效信息即时推送制度”:

数字法院系统现在在结案后需在系统中生成“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为当事人申领,提供便利。

1、文书生效后,承办法官或书记员3个工作日内日将案件生效信息录入数字法院系统中,并生成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我的案件→本人已结→勾选案件→打印\生效证明→盖章)

2、生效证明生成后,承办法官或书记员主动利用电子送达平台向案件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告知权利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3、通过送达平台送达生效证明时,承办法官或书记员注明该案的案号,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提醒当事人行使后续权力等内容。生成“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也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承办人可以通过系统自行查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望各业务部门接到此通知后,立即召开庭务会迅速贯彻落实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推送机制,使我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推动机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促使每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会用、善用。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审管办周扬阳联系

 

 

宜城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