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代训,为村干部“支新招”
“下面向大家宣讲在路边违规停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法律要点……”近日,宜城法院雷河法庭审理了一起因在道路旁违规停车而引发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邀请辖区村(社区)治调主任旁听庭审,零距离参加“庭审代训”。
2024年1月20日下午5时许,老张骑着摩托车去上夜班,在经过涵洞路段时撞上了老孟停在道路旁的电动三轮车,导致老张腿骨骨折。后经交警认定,老张承担主要责任,老孟承担次要责任。因双方协商赔偿未果,老张将老孟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雷河法庭庭长李鹏程受案后,很快意识到这是一个典型案例,可以由此开展一场具有针对性的“庭审代训”活动。当前,随着农村电动车、三轮车的增多,在道路旁乱停乱放引发交通事故的现象屡见不鲜,产生的矛盾纠纷也让村干部愁容满面。通过庭审代训,既可以提升村干部解决此类纠纷的能力水平,又可以引导村民规范停车,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
11月13日下午,雷河法庭邀请了辖区内6个村(社区)治调主任现场观摩庭审。开庭前,法官助理王潇对该案件涉及的法律要点进行讲解,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法官李鹏程邀请两名治调主任对案件进行当庭说理,一名治调主任参与庭审调解。村干部和审判人员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老张和老孟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庭后,雷河法庭结合该案召开座谈会,听取村干部对“庭审代训”培训活动的真实感受和改进建议。同时,以案例入手,解答村干部在处理车辆乱停乱靠以及在道路上堆放、晾晒、遗撒物品等纠纷上的疑问,为今后更好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支新招”。
雷河法庭独创的“庭审代训”特色工作法,以其强针对、低成本、重实战、显实效、可复制的特点入选2024年襄阳市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今年以来,雷河法庭邀请了70余名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参加“庭审代训”培训,辖区两镇的治调主任均已轮训一次。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庭审代训+巡回审判”模式审理的案件调撤率达70%,主动履行率达90%。下一步,雷河法庭将继续探索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模式,推动高效化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提升司法温度,以“小法庭”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