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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买到10元过期糖果,要求赔偿1000元?法院:支持!

时间: 2023-03-30 15:47 来源: 办公室

生活中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办?

不要自认倒霉!维权很简单!

近日,市民小马在超市买到了两盒过期糖果,售价10元。为此,小马向超市提出索赔1000元的要求,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绝。

于是,小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自己购买糖果的损失10元和赔偿金1000元。

那么,超市到底该不该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可见,1000元作为最低惩罚性赔偿金额,小马完全有正当理由向超市主张赔偿。在法院对超市经营者释法明理后,超市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今后会加强对商品保质期的管理,并向小马表示了歉意也取得了小马的谅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

 

作为普通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维权?

第一步,留证。购物小票要保存好,购买到的过期食品也保存起来不要丢弃,最好有购物过程的影像资料佐证。                              

第二步,和商家协商解决。

第三步,若协商无果,可以拨打12315电话投诉或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第四步,如果通过协商或者投诉都不能解决的,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到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