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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们笑得多开心

——宜城法院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执行款

时间: 2018-01-18 16:49 来源: 执行局

在宜城法院接待室,有十名农民模样汉子,手捧着法官刚刚转交给他们的现金,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随后又拉着执行法官的双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这是一个群体案件,分别来自于枣阳市平林镇的郑某玖、王某某、陈某奎、陈某波、傅某某、叶某、苏某某、余某某、柴某和宜城市流水镇的钱某十位农民,因运输问题与宜城市板桥店镇村民郑某发生债务关系。2015年3至5月,郑某分别欠下十名农民的运费7.4万余元。这十名农民分别于2016年10月中下旬将郑某诉至宜城市法院,法院审理后于2016年12月分别判令郑某在判决生效三日内支付所欠十人各自的运输费,共计7.4万余元。但是被告郑某仍未履行义务,这十位农民先后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5月,法院决定将这10起案件合并执行,向郑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是郑某仍然置若罔闻。执行员梅再明等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郑某,郑某以在外边做生意为由拒不见面。因此,法院依法及时将其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并冻结郑某及其妻子帅某的银行存款。存款冻结后,郑某终于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说自己目前经济困难。执行员告诉他:有执行能力而不履行法定义务是违法的,若再不还款将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摄于法律的威严,郑某找到梅再明,说愿分期偿还。近期,他分三次托人将3.5万元现金交到执行法官手中,并承诺农历年前将剩余部分全部付清。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