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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不终止 债务巧化解

时间: 2024-04-12 10:57 来源: 综合办

近日,宜城法院联合郑集镇司法所、郑集镇派出所,灵活采用“以债抵债”的方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一起演变为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回放:

郑某某与李某某同系郑集镇镇民,郑某某以其姐姐的孩子住院需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某某借款50000元。借款期限届满后,郑某某未按期履行偿还义务,导致双方纠纷发生。李某某于2023年7月向宜城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郑某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故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郑某某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膝下还有一2岁孩童的郑某某确无偿还能力,案件进入终本阶段,并将被执行人郑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终本”不代表“终止”,纠纷仍然亟需化解。案件终本后,郑某某的丈夫因该纠纷引发的升级矛盾找上门去,持刀对李某某一家进行威胁,矛盾纠纷升级为治安问题。李某某报警后,宜城法院联合郑集镇司法所、郑集镇派出所对该案进行进一步调查,试图找寻化解点。经调查发现,两家之间还存在几处债务关系。李某某的女儿朱某敏曾向郑某某丈夫的姑姑朱某英借款20000元(已偿还2000元),李某某的外甥女毛某曼又曾借给郑某某5600元,两家之间一直未互相偿清。执行员想到,如果能将几笔债务放在一起联合调解,“以债抵债”,减轻被执行人的还款负担,是否就能化解矛盾?

在此基础上,三家单位的办案人员在两周时间内前后三次将几位当事人聚集在一起,结合各方立场和诉请,从借贷双方关系、金额、时间等入手,希望双方能够以家庭为单位,互抵债务。经过一系列的释法明理,沟通交流,当事人都同意接受办案人员的调解建议,双方就调解意见达成一致。最终,由郑某某一次性向李某某偿还现金26400元,3笔债务全数化解,李某某自愿撤回在宜城法院对郑某某的强制执行,该案执行终结,两家握手言和。

案结不是目的,事了才能人和。下一步,宜城法院将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秉持“如我在诉”和“如我在执”理念,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尽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提升诉源治理水平,把更多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