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开学季,法治伴成长
“法官叔叔,选我!”
“选我,我知道!”
“选我,选我!”
来自宜城市志达实验寄宿学校初中年级的学生们齐刷刷举起手,希望宣讲法官能点到自己。
9月15日,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宜城法院走进宜城市志达实验寄宿中学,为初中年级的学生送上了一份特别的“开学礼”——“开学法治第一课”。
法治课上,王权法官结合审理的真实案件,用生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述了涉未成年人民事法律行为及法律后果,有效增强同学们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
“13岁的小明特别喜欢玩某短视频APP,频繁拿着妈妈的手机看网络直播,经常用妈妈的手机给主播刷超级火箭、游艇等礼物,几天下来给就主播转了15万元,妈妈知道后,赶紧通过私信联系该主播,主播拒绝返还,同学们,你们说这15万元还能要回来么?”
“可以要回来!”
“小明的行为不算数!”
“小明还没有成年!”
王权法官为学生们的正确回答点赞,并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民事行为能力的三个年龄节点:8岁、16岁和18岁。台下学生们全神贯注,频频点头。
随后,王权法官针对校园欺凌现象,重点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含义、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带来的种种危害后果,告诉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呼吁同学们要提高警惕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既不做“小霸主”,也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旁观者,面对校园欺凌要勇敢地说“不”。
“提高青少年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其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此次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帮助学校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有效提升了青少年安全法治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今后志达学校将进一步抓实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不断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有效规范学生言行举止。”志达学校张校长说道。
“初中学生的年龄普遍在13岁至15岁,受学识、年龄等条件限制,很容易冲动行事,王权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激发了学生们学习法律的热情,规范了学生们自身行为,这样的活动应该多多开展!”志达学校的小王老师表示。
小李同学说:“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治宣传教育更是培养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普法不在一朝一夕,而在每时每刻。下一步,宜城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系列普法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着力打造平安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青少年的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