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护航开学季,法治伴成长

时间: 2023-09-19 15:59 来源: 办公室

“法官叔叔,选我!”

                    “选我,我知道!”

                     “选我,选我!”

来自宜城市志达实验寄宿学校初中年级的学生们齐刷刷举起手,希望宣讲法官能点到自己。

9月15日,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宜城法院走进宜城市志达实验寄宿中学为初中年级的学生送上了一份特别的“开学礼”——“开学法治第一课”。

法治课上,王权法官结合审理的真实案件,用生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述了涉未成年人民事法律行为及法律后果,有效增强同学们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

“13岁的小明特别喜欢玩某短视频APP,频繁拿着妈妈的手机看网络直播,经常用妈妈的手机给主播刷超级火箭、游艇等礼物,几天下来给就主播转了15万元,妈妈知道后,赶紧通过私信联系该主播,主播拒绝返还,同学们,你们说这15万元还能要回来么?

可以要回来!

“小明的行为不算数!”

“小明还没有成年!”

王权法官为学生们正确回答点赞,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民事行为能力的三个年龄节点:8岁、16岁和18岁。台下学生们全神贯注,频频点头。

随后,王权法官针对校园欺凌现象,重点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含义、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带来的种种危害后果告诉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呼吁同学们要提高警惕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既不做“小霸主”,也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旁观者,面对校园欺凌要勇敢地说“不”。

“提高青少年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其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此次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帮助学校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有效提升了青少年安全法治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今后志达学校将进一步抓实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不断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有效规范学生言行举止。”志达学校张校长说道。

“初中学生的年龄普遍在13岁至15岁受学识、年龄等条件限制,很容易冲动行事,王权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激发了学生们学习法律的热情,规范了学生们自身行为,这样的活动应该多多开展!”志达学校的小王老师表示。

小李同学说:“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治宣传教育更是培养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普法不在一朝一夕,而在每时每刻。下一步,宜城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系列普法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着力打造平安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青少年的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