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凝心发力
宜城法院执行工作开门红
春风拂,万物长。自2019年1月至3月12日,将涉民生案件、民营企业权益保障作为重点案件执行,宜城法院开展集中大执行行动3次。截止目前,执结344件,现已执行到位标的额5100余万元;执结涉民生案件6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84.3万元;司法救助4人,司法救助金额17.4万元,执行工作实现“开门红”。
一、领导率先垂范执结两“难”案,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在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中,法院始终做到“两个慎重”。一是慎重采取查控措施;审慎采用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尽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持并逐步地恢复其“造血功能”;二是慎重启动破产程序,对于经营一时陷入困境、尚有挽救希望的民营企业,积极地引导当事人选择破产和解、破产重整等有利于民营企业继续存续的司法程序。
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李秀富督办的申请执行湖北某化工有限公司、新鄂西某化工有限公司欠款案,涉案金额大,面对上千万的执行标的额,一方面,带队深入被执行人的民营实体企业进行调查走访,掌握生产经营情况,探索和解路径,要求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及时偿还债务;另一方面,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要求其兼顾企业的有序生产运转,逐步分期还款。采取“一肩挑两头”的方法,依法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解听证,经过不懈努力,该案于2019年1月达成执行和解。截至目前达成执行和解的执行案件有5件,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和解执结既有效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起到为实体民营企业的正常持续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的作用;院领导带头执结难案,不仅为干警作了表率,还鼓舞了士气。
二、紧盯民生案件,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新年伊始,法院把涉民生案件一直放在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抓,特别是涉及农民工工作、粮食款、棉花款、赡养费、扶养费等案件。
大年初七,申请执行人杨发某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执行款6万元,当场留下了激动的泪水。为表达谢意,申请执行人杨发某于正月十五一大早带老伴拿着锦旗专程感谢执行人员,杨发某激动的握住执行员的手,留下了激动的泪水。
2019年2月2日上午,执行局在本院大审判庭为“7.20”案件受害人发放执行到位款281万元。
发自内心的笑容,朴实的感谢话语,5面锦旗,无一不表达着70余名农民工朋友对宜城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感谢法官,我和工友们终于可以安心过个好年了!”2019年1月17日上午,宜城法院为来自河南、湖北的70名农民工现场发放执行到位的工资120万元。
三、严打老赖不手软,动“真格”见实效
1月23日,宜城法院执行员前往流水镇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当天就地化解案件6起,顺利拘传5名被执行人,对2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
2012年6月15日,宜城市流水镇罗汉沟村周某某因资金周转,向同村余某某借款70000元,并出具借条,承诺到2013年6月15日前还清,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周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1月23日,周某某父子才回家的第二天,正在家里庆祝一家团聚的酒桌上,法院警车直接开往其家中,周某某趁着酒劲儿,态度蛮横,仍然拒不还钱,没想到这一次,执行员动了“真格”,父子二人直接被带上手铐由法警押上囚车……到了法院,周某某仍不以为然,还对法警大吼大叫,直到执行员将司法拘留决定书摆在其面前才“傻了眼”,答应现场还款20000元,要求放了其儿子回家筹款。周某某进了看守所,终于在被拘留的第三天主动要求执行员还清尾款提前释放。
四、加强执行规范建设,提升执行队伍素质
宜城法院以“落实年”为契机,加快落实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和协同化建设,切实增强执行一线战斗力。
一是贯彻“落实年”要求。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厘清细化执行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组成执行信访督导组,定期对执行案件逐案督查,限期整改,促使执行人员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
二是规范流程节点监控。规范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和使用,以“零差错率”为目标,树立执行规范理念。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严格执行“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做到卷实相符、账实相符、全程留痕。规范案件终本程序,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将办案过程和查控财产情形详细告知申请执行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及时恢复执行,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开设群众接待窗口,建立群众固定接待日制度,公布执行线索和司法作风举报电话,建立申诉信访案件随查制度,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是完善执行管理流程。严格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将指标体系中对基层法院的执行规范指标转变为执行流程节点措施,并制成表格,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对照项目,逐项打钩,形成“一案一表”工作模式。执行案件管理部门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将实际结案率、执行到位率、网拍率等指标逐项分解,落实到人,通过指挥中心日通报制度,对办案流程关键节点及时预警和督导。
责任在肩,时不我待。宜城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发扬不畏艰辛精神,努力攻坚克难;继续加大强制措施,保持震慑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继续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机制,为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