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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就和谐之道

——记宜城市板桥店人民法庭庭长王权

时间: 2013-08-26 09:28 来源: 宜城法院政治处

 

2008年底,王权奉命到板桥店人民法庭主持工作,下辖流水、板桥店两镇。近五年来,他先后办案上千件,执行案件200多件,且错案、改判发还案件均为零,人均结案数在全院法庭中名列第一。2009年,他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被评为宜城市首届十佳政法干警。2011年,他所在的板桥店法庭被中院评为先进法庭。2012年,所在的板桥店人民法庭被宜城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政法先进单位。他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作风,受到上下左右的一致赞誉,当地干部群众亲切地称他为“贴心包公”。

为民:任劳任怨
  在王权眼里,用好法律武器为民服务、保民平安、促民和谐是自己的职责所在。5年中,他以快办案、多办案、办好案的标准要求自己和庭内同志,经常翻山越岭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或当事人家中。无论刮风下雨,不论白天夜晚,只要群众需要,他和同事都能做到随叫随到,为人热情,处事公道。    

2011年7月,在审理赵霞诉王高山夫妇析产一案中,王权真是磨破嘴皮,不厌其烦。赵霞的丈夫在外地因交通事故身亡后,为了自己和两个子女的生活,她总是与公婆王高山夫妇为家庭财产闹矛盾,最后不得已起诉到法庭。当时正值秋收忙季,立案之后王权被双方当事人临时用电话叫去平息纠纷不下十次,每次他都是欣然应诺,如期而至。他劝了这个劝那个,十分耐心。在案件办理中,他考虑到双方都是一家人,为了保障王家孙子女的成长,他多次找双方调解协商,还找来双方的亲戚、村组干部帮助做说服工作,一趟又一趟地奔来跑去,让双方当事人都十分感谢,并达成了分家析产协议。

王权知道,农村人打官司,大都是为芝麻小事,或为争一时之气。多下些调解功夫,促进双方和解,于人于己与社会都是一件好事;而草率判决,既不利于案件执行,还可能引发更多的矛盾。为此,他始终注重调解工作,从一接触当事人开始就利用一切机会、一切条件进行调解。只要在审理期限内,他从不轻易放弃调解。2012年的一天下午,板桥店镇牌坊村的刘氏夫妇开着农用三轮车到镇街道购物。等他们从商店出来时,发现一男青年躺在地上昏迷不醒。于是,他们通过电话向110报了警,后又帮助民警将受伤青年抬上救护车。数天之后,法官王权突然出现在刘氏夫妇面前,告诉他们那天的那个男青年受伤,是因为撞上他们的三轮车所致,对方已经起诉。刘氏夫妇如雷轰顶,连称冤枉。王权向他们出示了专家的现场勘查记录及痕迹鉴定所的认定书,并告诉他们那天他们属随意停车,对酿成事故负有责任。此案调解前后历时一个多月,仅开庭调解就进行了4次。一有空余时间,王权就奔波“游说”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最后,刘氏夫妇接受了赔偿受伤青年2.63万元的调解建议。

6年来,王权先后巡回办案40余次,为村民、师生和残疾人义务宣传或咨询近100场,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一位当事人深有感触地说:在电视上看到王法官的事迹,以为是记者添油加醋编造的,通过办理我们的案子,我才相信这全是真的!

为民:敢于担当

一般情况下,王权都是采用的“调解优先”策略,走判决程序实乃“不得已而为之”。而在普遍存在执行难的今天,执行的工作量往往要比审判过程高出数倍。每当这时,王权首推和谐执行,千方百计地敦促和说服当事人履行判决或裁定。而对于个别恶意抗法者,王权坚决做到依法处置,刚正不阿。

王某某在土地纠纷案中败诉。之后,她仍然拒不返还非法占有的集体耕地。为此,王权先后找了王某某十多次,苦口婆心地对其讲政策、讲法律,但被执行人就是不听,并且谁去种她占有的土地时,她就睡在田中央阻止劳作,在当地产生极坏影响。为了拔掉这颗“钉子”,王权在请求其他法庭和法警大队支援给予支援的同时,邀请5名人大代表前去监督执行。在现场,干警们迎着李某某拿刀自尽相挟或要砍伤他人的险情,将被执行人予以拘留处置,当地干部群众为之拍手称快。
  在王权看来,法官既是正义的卫士,又是和谐与稳定的使者,更是群众利益的保护神。因此,无论是办案还是其它工作,无论是份内还是份外,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他都是义无反顾,首当其冲。

2012年10月28日下午,出于信任,流水镇马集村的党支书向王权打来电话诉称,近一周内,有人租来挖掘机接连毁了4口堰塘,而这些“当家”堰塘承担30多亩农田的灌溉任务。为此,群众反应强烈,准备组队越级上访。次日一大早,王权就从板桥店镇专程赶到马集村,与村干部商量处置方案,并与他们一道去做群众的工作,稳定大家的情绪。每到一处,他就反复强调,十八大召开在即,我们不能以局部影响大局。之后,他和村支书找到了毁塘当事人,在严正指出了他的危害性的同时,责令其一周之内全部恢复被毁堰塘。当天下午,镇委书记在电话中对王权说:法庭是我们的好后盾,你这次“越位”越得好!

为民:不惧艰险

王权两次主动要求到基层、到艰苦的地方去磨练自己,这是他异常喜爱审判工作所使然。因此,他视工作如生命,经常加班加点地工作。在他的人生辞典中,没有休息日,没有危险和困难。在庭里,他加班最多、住庭值班最多、每年办案最多,攻克的“关卡”也最多。

2011年春,一对已经离婚的夫妇因财产分割引起纠纷。接案后,王权先后9次来到当事人所在的两个镇进行调解。这是一起“骨头案”。本案的难点来自两个方面。其一,男方的姐夫是当事人所在地的政府干部,曾多次干预此案。其二,女方质疑男方在财产分割协议上做了手脚,但证据不充分。王权首先找到男方的姐夫谈心,主要内容一是作为国家干部姿态要高,二是要相信法律和法官的公正。紧接着,他将协议送到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在事实面前,再加上其姐夫的作用,男方终于撤诉,“再这样争下去就没意思了!”

别看王权办事干练,风风火火,实际上他是一位重病患者。2005年,在一次体检中,发现王权患有肝血管瘤。此事他一直没有对外声张,仍然奋战在审判一线。2008年10月下旬,他终究挡不住病魔的折腾,不得不前往武汉进行手术介入。治疗期间,他始终惦记着庭内的工作,不时通过电话指挥办案。12月17日,术后不久的他,奉命到神农架法院协助执行本地一个案件时,与当地的同志徒步走了十多公里的山路,直到下午3时才吃到中饭。回到宜城后,王权又感到肝区疼痛难忍,冷汗直冒。在妻子的再三催促下,他向院领导递交了请假条。事有凑巧,恰逢中院领导来宜调研,他把已获签批的假条悄悄地放在一边,去继续履行他那神圣的职业。

在艰难险阻面前他是一个强者,在“糖衣炮弹”面前他依然是一个强者。在办理王某某诉金某某买卖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为了达到少执行甚至不执行的目的,给王权送去了1000元的现金。王权收到后将钱作为执行款交给了申请执行人,并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一举将案件执结。案件执结后,王权告知了被执行人那笔礼金的去向,被执行人听后无言以对并大摇其头。

还有一次,一起2100万元的民间借贷案审结后,被告方因对结果感到满意,便将1万元现金悄悄地放在王权的车上以示感谢。发现这笔用信封装着的巨款后,王权立即找到那位被告人退钱。在对方执意不收回时,王权就原封不动地把钱交到法院财务室。

为民:苦钻业务

常言道,打铁先得本身硬。王权的理解是:一是要有硬的基础——熟悉本职,熟知法规;二是要有硬的作风——坚持原则,刚正不阿;三是要有硬的方法——因人制宜,灵活机动。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是“强身健体”的重要途径。

在圈外人看来,王权处事严谨,办案游刃有余,很有科班的范儿。殊不知,他是一个“半路出家”之人。2000年4月以前,王权是一名专职司机,耳闻目睹,使他渐渐地喜欢上审判这个行当。工作空隙,他经常去翻翻相关书籍,了解办案程序和法律法规。2000年初,王权向领导提出了到审判一线工作的请求。当时,破产案件的审判工作正缺人手,王权被安排到破产庭从事书记员岗位。从此,王权便把学习提高当作自己业余生活中唯一的一件事,坚持不断地从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入手,先后参加了法律专业专科、本科的学习,掌握了大量理论知识。

2005年,他再次主动申请到边远法庭工作,锻炼自己。院领导看着他不断进步、不断磨练,很是欣慰,安排他到离城30多公里的山区法庭——流水法庭工作。在那个偏远的小镇,白天办案跑四方,晚上孤灯书卷长相伴。盛夏的蚊叮虫咬,隆冬的风雪交加,都没能阻止他学习的步伐。两年后的2007年,王权一鸣惊人地通过了司法考试,被任命为审判员,从而实现了从一个法律外行到内行的质变。
  “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孜孜不倦的理论学习,丰富了他的见识,跟随业务骨干办案,增长了他的阅历。在担任板桥店法庭负责人之后,他不仅自己学习,还把庭内的书记员、陪审员都调动起来,把晚上看电视的时间改成读书学习时间和案件探讨时间,法庭的文化味、学术味逐渐浓厚起来。2008年,王权舍得在学习上投入,先后为庭内工作人员购买了《民事裁判标准》、《民事案由规定》等十多套法律书籍,使大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2012年12月7日,王权的痔疮病又复发了疼得不能沾座位。半个月中,他都是站着办公。既是这样,他还是没拉一天的学习,坚持站着看书到深夜。

而今,板桥店法庭不仅工作业绩出彩,而且环境也实现了大的跨越。王权和庭内同志们厉行节约,挤出资金改造了小厨房,修整了小菜园,更新了办公、审判桌椅,添置了电视机,安装了热水器,一个全新的法庭展现在人们眼前。

王权说,体谅百姓、保护受害人,让他们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是当好人民法官的基本前提和要求。这,也许正是他乐此不疲、孜孜以求的动力与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