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党建专栏 > 主题教育

为群众,不计大事小事 办实事,就是便民利民

时间: 2022-05-10 17:42 来源: 办公室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宜城法院持续推进,全体干警提高站位,下沉一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深入”上见功夫,在“扎实”上下力气,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在实处。近日,南营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中,用实际行动做出生动诠释。

杨某与高某系经人介绍建立恋爱关系。2020年1月,两人在宜城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举办婚礼共同生活。双方均系再婚,各与前配偶育有一子女,杨的儿子在读高中,高的女儿已成人。婚后夫妻感情一般。杨某认为高某不喜欢她儿子,对其也非常冷淡,遂于2021年11月提起离婚诉讼。审理中,高某不同意离婚,杨某亦未提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据,法院依法判决驳回杨某诉请。

判决生效后,高某几经努力,杨某仍不同意和好,高某心灰意冷,也生离意,于2022年3月起诉离婚,并要求高某返还30000元彩礼。

南营法庭在审理本案中,秉持为民便民原则,创新有为,亮点纷呈。

特色一:调处纠纷多元化。虽然原被告双方都有意离婚,但在返还彩礼上争辩激烈。原告认为结婚时间短,给付十几万彩礼会导致其生活困难,要求被告返还30000元已考虑到她的现实情况,合情合理合法,分文不让;被告则认为不符合法定返还情形,该项诉请不应得到支持。为妥处矛盾,办案干警耐心说法释理,并邀请镇政府退休老干部和司法干部协助调解,终使双方达成协议。

特色二:审理案件人性化。高某立案后远赴福建打工,从事钻探工作。疫情原因,高某很珍惜这个工作岗位,回来也多有不便,遂申请网上审理。又因其工作比较特殊,上班不能携带手机,工地上网络信号也不好,只能在中午12点下班后参加诉讼。法庭工作人员在征得被告同意后,利用休息时间审理,切实践行为民便民理念。

特色三:化解矛盾机动化。本案调解过程中,高某对被告能否按期全额返还感到不安,杨某亦对原告收款后是否真正答应离婚有所顾虑。鉴于此,法庭建议杨某先将钱款交押法庭,在双方签收调解书后再将钱款转付高某。对法庭提出的方案,双方欣然接受。

正是在这样一件件平凡小事中,法院干警用爱心、热心、耐心和细心排解当事人的烦心,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庄严承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