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法院妥善审、执结一起涉农案件
近日,宜城法院成功审、执结一起因“瓜农”种植纠纷引起的赔偿案件,为20户上访农民挽回夏季西瓜种植损失18.3万元,避免了一起群体性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年10月,瓜种经销商李某某在网上搜索“南瓜籽种子”信息,查到江苏省沐阳县“景翠绿化苗种子有限公司”的网页,该网页详细载明了“南瓜籽种子”的销售信息及联系方式,李某某以电话的方式与该公司洽谈好“南瓜籽种子”的买卖事项,并达成协议。同年10月16日,该公司以网购的方式,将李某某需购买的“南瓜籽种子”托运给李某某,完成了交易。今年春,20户农民在李某某处购买“南瓜籽种子”嫁接西瓜后,出现烂根萎缩死苗,导致瓜农种植西瓜绝收。造成众多农民的夏季西瓜损失,引起农民的不满和上访。该“南瓜籽种子”经宜城市种子管理局科学鉴定,确认其不是“南瓜籽种子”而是“西葫芦籽”,而嫁接的西瓜苗根系萎缩腐烂的根本原因是其根系不发达,不爬藤造成的。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户农民多次上访扬言要围堵市委政府大门。宜城市委对此事高度重视,要求宜城法院积极参与,妥善处理,并积极引导群众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20户瓜农于2014年8月陆陆续续诉至宜城法院。
该类案件系“涉农”案件,涉及人数多,地域广,涉案农户情绪激动,加之主要被告远在江苏,一旦处置不好,极易形成群体性上访事件。我院受案后,为二十余农户打开绿色通道,及时立案并为原告办理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同时要求承办部门民三庭优先办理,分管立案和侵权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张华友也全程参与协调督办。随后,法院组织立案庭、信访办、技术科等有关部门的干警召开协调会,对瓜农们所提供的“南瓜籽种子”鉴定结论及进入诉讼程序的利弊进行了分析研判。
针对案件的特殊性和紧迫性,立案当天即将案件转到民三庭审理。为进一步稳定群众情绪,信访室、技术科等有关部门的同志对瓜农所种西瓜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现场拍照,留取瓜样,为下一步开展好审理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与此同时,我院及时与涉案乡镇进行沟通交流,在流水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克服诸多矛盾及困难,明晰案情,认真查证,多方核实,让受害群众真正感到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地方。优先审理,民三庭在立案当天接到此案后,迅速组织精干力量,火速前往江苏省沭河县实施查询、冻结等诉讼保全措施。参战干警不辞劳苦,及时寻找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和庭前调解。由于准备工作做的充分扎实,开庭当天就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优先执行,我院又乘热打铁,督促原告申请执行后,及时解冻查封财产,迅速将赔偿款划入每位瓜农的账户,快速平息了一起群体性上访案件,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