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多元调解平台 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近日,宜城法院充分发挥速裁快审优势作用,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运用多元调解平台高效妥善解决了一批涉企矛盾纠纷,在疫情防控背景下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
原告呼和浩特某公司诉被告湖北某集团公司及其下设全资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四案,因被告未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导致纠纷发生。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考虑到原告方路途遥远,且目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前期组织双方进行了网络开庭。虽然双方未当庭达成一致意见,但办案法官并未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长期合作关系,有一定的合作基础,且被告公司虽目前经营困难但也有一定运营实力,便积极联系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原告同意减免部分货款,被告答应短期内履行还款义务。通过运用人民法院多元调解平台,双方以视频调解方式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仅用半天时间,四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宜城法院还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嵌入审判流程,对涉企案件优先进行诉前调解,根据案件难易,进行繁简分流,做到快审快结,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在襄阳某公司与湖北某公司的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宜城法院了解到被告湖北某公司是我市招商引资项目重点企业,被告并非主观逃避支付,而是因某些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履行付款义务,且原被告均有意快速处理纠纷。负责立案工作的法官建议双方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其中一起案件纠纷在立案前便通过诉前调解程序顺利化解,另一起案件在十五分钟内通过多元调解平台签字确认协议。如此高效便捷的审判方式得到双方交口称赞,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并表示会在宜城安心投资、放心发展。
纵然相隔千里,通过多元在线调解,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秒变“零距离”。多元解纷、远程调解已经成为宜城法院调解工作常态和首选方式。随着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宜城法院提速审理涉营商环境案件,将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尽量降至最低,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