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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实实好法官

——记宜城法院鄢城人民法庭庭长王志勇先进事迹

时间: 2013-08-26 11:02 来源: 宜城法院政治处

   

有人说他勤奋,因为他对法律如饥似渴,孜孜以求;有人说他严谨,因为他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有人说他随和,因为他时常进村入户,与群众交心;有人说他威严,因为他办案公正,能定纷止争。他就是宜城市人民法院鄢城人民法庭庭长王志勇。

1989年,王志勇被分配到宜城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朱市法庭、孔湾法庭、郑集法庭、鄢城法庭工作二十余年,从书记员、助审员到审判员,他由起初的一个文弱的书生,逐渐成长为一名睿智的法官。由于勤学好问,积极进取,他很快成为审判岗位的行家里手,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不仅多次被评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从2006年任鄢城法庭庭长,特别是2011年根据院党组安排,鄢城法庭被列为中心法庭工作以来,审判工作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既要面对农村的“家长里短”,又要面对市区复杂的社会情况,他积极克服各种困难,团结带领全庭干警,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全力以赴解决纠纷。办案中,他们一边同案件当事人谈心,帮助他们寻求纠纷的最佳解决方式,一边向辖区群众释疑,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与人为善,用真情赢得信任。“当官先做人,党的要求,群众的期盼,永远是我做人目标。”走上法官这个岗位,王志勇就确立了这样奋斗目标。鄢城中心法庭位于市区中心区域,下辖市区、朱市、小河两个镇及市区周边各村,辖区人数近20余万人。既有乡情淳朴的百姓,又有社情复杂的城区群众,面对复杂的社会形势,如何树立法庭形象,维护法律权威,赢得群众信任?经过一番思考后,王志勇毅然决定将“公开、公平、廉洁、高效”作为法庭的庭训。同时,他积极同地方党委政府、人大代表和辖区村干群众亲切座谈,诚恳地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审判作风,做到工作便民、司法利民、作风亲民。对每一位来访群众,他都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诉讼咨询,让他们满意而归。对法庭受理的每一起案件,他都认真办理,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诉讼文书送到当事人手中。春耕夏收农忙时节,他就要求办案法官携卷下乡,走村入户,到当事人家中调解、到田间地头做工作,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当地群众风趣的说“以往打官司我们老往法庭跑,现在法官在村里转,我们的诉讼太方便了。”

释法明理,用真诚赢得赞誉。“当法官要讲理,将法理、公理、事理和道理融入我们审判工作中,以案析法,以理服人,才能化解矛盾,定纷止争。”2010年五月的一天,鄢城法庭大门前并排坐了13名“灰头土脸”的老百姓,很多路人见到他们都远远的避开,生怕“弄脏”了他们的衣服。王志勇闻汛后急忙赶到法庭,亲切接见了他们,并和他们一一握手,耐心听他们的倾诉。原来,汤某等13人在给一承包商打工后,因种种原因,工钱一直没有着落,在“走投无路”时,有人“指点”他们,到法庭找王庭长。在了解情况后,王志勇当即表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审理此案,一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受理案件后,王志勇亲自审理此案,在经过他和法庭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后,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工头当即打电话让家人送来现款,使得调解协议圆满履行。嗣后,汤某等人要送锦旗、牌匾表示感谢,被他婉言谢绝,他说:“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百姓的夸奖”。

亲情感化,用真心促进和谐。在调处婚姻家庭案件中,王志勇始终把握一个原则:“家和万事兴”。通过法庭审判活动,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社会稳定。赵某、孙某夫妇结婚多年,夫妻感情原本很好。可是由于邻里不和,妻子孙某时常与人发生争吵,于是就让赵某为其出气。赵某劝她,她就总觉得丈夫窝囊,什么事也干不了。双方时常因为琐事争吵和“打内战”。孙某于是起诉要求离婚。考虑到双方感情基础较好,一旦开庭很容易激化矛盾,王志勇没有像其他案件直接开庭,而是结合双方离婚的原因进行庭前调解,指出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尊重,遇事要冷静对待,一味地争强好胜,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而其会加深积怨,甚至会使简单的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只有家庭和睦,别人才不敢轻视,如果把精力放到共同致富上,自然远离鸡毛蒜皮的生活纠纷。同时指出,夫妻离婚对孩子现在和将来都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不应该用微不足道的过错去惩罚自家和家人,伤害感情、亲情。一番话,入情入理,使双方化解了多年的心结,二人和好如初,开始新的生活。

这就是鄢城人民法庭庭长王志勇,用真情对待群众、真诚办理案件、真心解决纠纷,将自己的青春默默地奉献给审判事业,用实际行动谱写着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