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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遭拒养 法院执行来解难

时间: 2017-07-26 09:46

农村素有“养儿防老”之说,但宜城市小河镇黄集村的82岁高龄老人鲍某某遭遇到三个儿子拒不赡养的难题,无奈之下,鲍某某将三个儿子诉至法院。谁知法院判决后,被告依然我行我素,老人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17年前,鲍某某和老伴丁某某因年老多病,生活困难,要求三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但大儿子推脱道,老三住的是父母的房子,应该由他赡养。三儿子不同意,认为两位老人手中还有债权,尚有生活来源,拒绝单独履行赡养义务。三个儿子未对老人赡养问题达成一致。

2000年8月,宜城法院根据两位老人的诉求,判三名被告共同承担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及丧葬费。一晃17年过去了,老伴丁某某离世,鲍某某以捡拾破烂为生,三个儿子一直未予履行赡养义务。眼看房屋因年久失修倒塌,自己的身体也越来越弱,鲍某某的心中有道不尽的酸苦。无奈之下,2017年7月18日,鲍某某向宜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胡卫星、严保国接到申请后,考虑到鲍某某年事已高,若不及时解决,老人的生活将难以维系。因此,他们于当天赶赴鲍某某的居住地——宜城市小河镇黄集村三组,详细了解情况。执行员分别找到三名被告,从情理上打动,老人辛苦拉大他们三人实属不易,别等到老人不在了才知道后悔;从法理上阐明,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却拒不履行,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经执行员多次释法明理后,三名被执行人最终表示愿意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7月21日上午,在黄集村村委会会议室,鲍某某及其三个儿子签订了赡养协议。82岁的鲍某某双手握拳作揖,颤颤巍巍地向执行员道谢:“感谢法官,我的生活终于有着落了!”。至此,一起纠葛了17年的赡养纠纷,终于得以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