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鲐背之年诉赡养 巡回法庭搬家口

时间: 2024-04-19 11:08 来源: 综合办

“夫孝者,百行之冠,众善之始也。”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近日,一场赡养纠纷的庭审在宜城市小河镇杨岗村拉开序幕,宜城法院家事审判庭将法庭“搬入”村委会,让村委干部及村民们“零距离”接触审判,让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能在家门口享受司法服务。

案情回放

原告龙某现已年逾九十,在2023年摔倒后导致腿部骨折,生活不能自理,龙某的四个子女就赡养事宜频发矛盾,一纸诉状诉至法院。受案后,承办法官何云波考虑到在家中“聊”案件更有助于当事人重拾亲情、化解矛盾,于是决定先去村里了解龙某的基本情况,听听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想法,再提前联系龙某的四子女后进行现场调解。

上门后,四兄妹你一言,我一语,相互指责对方如何不尽赡养义务,又各自述说自家难处。在法官多次耐心释明法理、情理后,四子女仍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随后法官一方面强调孝顺是传承千年的优良文化,另一方面劝导当事人念及兄弟姐妹之间的亲情、相互包容,为后辈们争做表率,终是达成了一致赡养意见。然而,在几天后送达正式文书时,几位当事人虽然已经在按照之前的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却又产生了新的分歧。为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重新开庭审理。

鉴于龙某住所地与法庭距离较远,也为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前往村里进行巡回审判。同时考虑到龙某年事已高,无法行走,也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诉求,何法官也积极联系驻村法律工作者为龙某提供法律援助。庭审前,四被告都同意赡养老人,只是积怨已久,在赡养时间长短和地点上都不肯妥协,无奈之际,承办法官只好开始庭审。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又从传统孝文化、家风家教、法律法规角度出发对到场的三个子女分别进行劝导,尽力缓解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同时和村治保主任进一步协调,提出两种调解方案,让四被告再协商几日。

“家事虽小,却关系千家万户。”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宜城法院将针对近期频发的赡养纠纷案件进行梳理总结,常态化开展涉老案件巡回审判,与基层组织合力形成“护老”屏障,让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