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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地分割引发赡养纠纷 法官调解维系亲情纽带

宜城法院郑集法庭调解一起赡养案件

时间: 2017-06-05 09:22

年过七旬,本应是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年纪,然而宜城市郑集镇许岗村的一对老夫妻却在为解决自己的养老难题而四处奔走。

2017年6月1日,郑集人民法庭收到了一份不同寻常的民事诉状。一位老人将二子一女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在认真倾听老人陈述,平复老人情绪后,刘俊请两位老人先回家等待,并立即与孔湾镇政府、许岗村村委会相关干部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据了解,老人共生育二子一女,均已各自成家,女儿在外地务工,儿子们在本村务农。前些年,老人的身体还算硬朗,能够自己种田、做饭、洗衣,日子过得虽谈不上富裕却也不算清贫。近几年,随着年纪的增长,老人的体力逐渐不支,无法耕种所有田地,便将其承包的田地分了一些给两个儿子耕种,要求儿子们照顾其生活起居。却不料,两个儿子因为“分田”这一举动而兄弟阋墙,互相少有来往,并相互推脱赡养老人的责任。找准矛盾焦点后,考虑到此案系家庭内部矛盾,为维护家庭稳定和谐,维系亲人之间的感情,案件承办法官刘俊决定于次日采取调解方式解决问题。

6月2日上午,两位老人及其儿子、儿媳们准时出现在郑集镇许岗村村委会一楼大厅参与调解。刘俊首先从孝敬老人、家庭和睦的角度对两个儿子、儿媳进行了思想教育,告诉他们父母是如何含辛茹苦地拉扯大他们兄妹三人,而现在到了为父母尽孝心的时候,他们却因为田地问题都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随后,刘法官又向两位儿子、儿媳们宣讲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的相关规定,告知其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及不承担义务的法律后果;最后,说服两位老人对田地进行重新分配,水田3块、苹果园0.97亩由长子耕种,另有水田1亩、稻场2块由次子耕种。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不仅当场达成了赡养协议,还消除了父子、兄弟之间的情感隔阂,让亲情重新回归于家庭,最终得以“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百善孝为先。古亦有云:“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况人类乎?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本是义务与责任,尊老爱幼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纠纷虽已化解,但内心的伤痕却需要时间去慢慢抚平。然而父母又有多少时间去等待子女的悔悟呢?“孝敬父母”并不是一句空话,希望“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憾事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