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赋能 全省首份家庭教育令 自宜城法院发出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关乎每一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误入歧途”的少年们,依法惩治的同时,更需要关注的是如何将其“引入正途”。
2022年1月19日,宜城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非法拘禁案中,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情况,依法发出《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家庭教育令》,并联合市团委、妇联等五家单位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全省法院发出的首份《教育令》。
该案发生在2021年6月13日,主审法官何伟丽在受理该案后,发现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均存在休学、辍学、抽烟等不良习惯,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保持密切交往,家长或是离异、或是外出务工,缺少对孩子们的日常教育和监管,放任孩子们一步步走向歧途,实属教育失职。
庭审中,何伟丽法官着重查明三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指出了监护人存在的教育失职问题,并邀请学校老师对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庭后,三名监护人来到宜城法院幸福家庭学校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课。何伟丽法官结合十多年来少年、家事审判经验向监护人们分析了青少年群体的心理、情感需求和与青少年的沟通技巧,再三嘱咐父母们要多关心孩子的成长,多进行正面引导,多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
宜城市第二高级中学老师针对高中生家庭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办法,为家长们上了一堂“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家长”经验交流课。教育结束后,何伟丽法官向三名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对三名监护人存在的未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在外务工忽略家庭教育等“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予以训诫,要求三名监督人多与被告人进行交谈,经常性开展道德和法治教育,及时了解学习情况并做好后续学习安排,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全面健康成长。经过家庭教育指导,三名监护人承诺以后一定重视家庭教育,认真履行监护、管教的责任,帮助孩子回归生活和学习的正轨。
“家庭教育的缺失,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何伟丽法官说,“家庭教育令不是一发了之,我们既要通过法律‘指引’告诉父母如何当一名合格的家长,借助公共体系‘赋能’父母掌握家庭教育基础知识,为孩子健康成长撑起一把法治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