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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法院首用7人合议庭审理一受贿案

时间: 2018-11-20 09:26 来源: 政治处

11月20日上午,宜城法院首次“3+4”大合议庭(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模式,公开开庭审理原襄阳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季某某受贿一案。整个庭审过程进行了网络直播并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证庭审,襄阳、宜城两级监察委和两级国土资源局120余名同志到场参与旁听。

宜城市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季某某在担任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局长期间,索取和非法收受10名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共计人民币545万元。其中索取他人财物410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5万元。被告人2018年3月30日被襄阳市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20189月4日被逮捕。宜城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季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何伟丽牢牢驾驭庭审的各个环节,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程序层次分明、张弛有度,审判环节衔接紧密、流畅顺利。由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法庭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

七人合议庭从法律上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占据着合议庭的大多数席位,他们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在案件的事实认定上,他们能独立发表意见,与法官共同表决,这样的裁判结果更能实现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