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 以“法”护江
宜城法院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增殖放流
三千里汉江,风起云长。亿万年汉水,悠悠汤汤。
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构建一体化生态保护大格局,2022年11月25日,宜城法院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据悉,该案发生于2022年4月9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唐某携带由蓄电池、逆变器、导线杆、网兜等组成的捕鱼工具,在汉江流域(禁渔区)宜城段采取电捕(禁用方法)的方式,捕获鲫鱼、鲶鱼等水产品计8.65公斤。二人被巡逻民警、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到案后,被告人李某某、唐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提出购买鱼苗增殖放流,积极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庭审过程中,二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示将认真保护生态环境。该案当庭宣判,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缓刑。
庭审结束后,宜城法院、市检察院、农业农村局、万洋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海事局等部门干部和当地居民群众、二名被告人共同进行增殖放流,向汉江流域宜城段投放鲫鱼、鲤鱼100余公斤,共计1万余尾。此次投放的鱼苗均系本地鱼种,生命力和适应能力极强,能有效修复鱼群数量,为汉江流域水生态补入新的活力。
“这样的庭审活动很有意义,法院现场开庭,被告人当庭悔罪,让老百姓对非法捕鱼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有了更加深刻、直观的认识”,襄阳市人大代表、湖北阿泰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梁晓军说道,“巡回审理、增殖放流有机结合,将生态保护理念深植群众心中,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效果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