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法院2023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评分细则及任务分工
类别 | 具体指标 | 标准分 | 考核内容 | 计分标准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责任领导 | |
基础工作 (5分) | 1.研究部署 | 2分 | 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每季度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 未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扣2分,党组会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每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治部 | 政治部 综合办 | 江冰洁 | |
2.信息报送 | 3分 | 每季度向市中院营商办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及其他需要报送的信息、案例等材料。 | 未按要求报送本单位工作情况或有关信息、案例等材料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民庭 | 各部门 | 李征 | ||
重点工作(80分) | 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7分) | 1.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的程序化、信息化 | 2分 | 主要考核基层法院是否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节点刚性嵌入审判管理流程,实现制度运用的可标注、可倒查、可统计。 | 涉企案件在线评估率高于90%的,得2分;低于90%的视落实情况得0-1.5分。 | 审管办 | 各部门 | 李朝阳 李 征 何伟丽 陈向东 王兴刚 |
2、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的实质化运行 | 5分 | 主要考核基层法院是否力戒程序操弄,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各个环节,对涉案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实质性分析、评估,并根据分析评估意见作出针对性防范和处置,将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 经查实,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每次扣2分;出现两种以上情形的,本项不得分: 1.未贯彻谦抑审慎的刑事审判理念,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的; 2.未对保全措施进行必要性与适当性审查,实施超标的保全的; 3.未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消极执行、违法执行、选择性执行、超标的执行的; 4.其他未实质性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情形。 | 审管办 | 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