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河法庭在刘猴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
针对农村村镇电动车摩托车增多、交通事故多发、群众保险意识淡薄、同命同价带来的高额赔付导致村民因事故致贫风险等问题,雷河法庭于5月16日专程在刘猴镇平安稳定工作例会上,为23名治保主任及镇干部开办了一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培训。
培训中,雷河法庭庭长李鹏程从审判实践出发,细致地向参训人员讲解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所适用的法律、司法解释,围绕交通事故中涉及的人员主体、车辆类型、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及标准、机动车保险等内容,进行了分类讲解,对拖拉机、电动车是否为机动车、是否应该购买交强险等群众模糊的认识进行了重点讲解,并用自己审理的真实案例、用“同命同价”规定前后赔偿额巨大差距的数据、交强险“先予赔付”规定的巨大差别等对比方式,警醒治保主任在农村维稳工作中注意交通事故的严重性、危害性,提醒干部注重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交强险宣传,并就如何处理、调解机动车事故纠纷介绍了经验。
在与治保主任交流环节,李鹏程庭长表示,农民朋友对电动车、交强险的认识不足问题非常普遍,很容易跌入高额赔偿陷阱,甚至因交通事故导致贫困。从群众利益出发,希望用培训治保主任的方式,通过治保主任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更多向群众宣讲、普法,引导群众遵守交规、避免事故、购买保险、注重防范,以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利益。
本次培训获得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将更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和提前预防工作,与人民法庭共同配合做好相关矛盾调处和法治宣讲工作,健全党委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