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致伤残 法官调解和好如初
时间: 2021-11-15 17:22
来源: 政治部
原告罗某与被告曾某是朋友关系,2020年11月20日,罗某因小孩过生邀请了几个朋友聚餐,饭后几人乘坐曾某驾驶的小轿车途经250省道雷河段某弯道时,因曾某操作不慎,导致车辆侧翻到路边田里,造成罗某受伤的单方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宜城市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曾某负全部责任,罗某无责任。后经楚都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罗某的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罗某住院治疗期间,曾某仅支付了5000元费用,出院后就赔偿事宜,双方未能和解。罗某于2021年8月2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曾某赔偿伤后损失共计179777.21元。
承办此案的南营法庭陈万里法官得知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后,紧紧抓住原被告之前系哥们弟兄这一有利条件,从法理和公序良俗等各个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组织双方调解。经过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调解方式,终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促使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曾某在签订协议时当场支付罗某50000元赔偿款,于2022年6月底前再支付45000元,罗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