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员倾情调解 当事人握手言和
时间: 2019-01-10 12:00
来源: 政治处
1月9日,经分管副院长李秀富、执行员程宇明多次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成功执结申请执行人贾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被执行人李某在接到法院判决后未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手此执行案件的法官仔细查阅案卷,充分了解案情,并多次约谈被执行人李某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一方面劝解李某某有分歧要协商莫伤和气,虽然李某某存在现实困难,但作为商人要讲信誉,如果被纳入失信名单将会寸步难行,更别说做生意了。另一方面让其知道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将会被拘留甚至连自己居住的房屋会被强制拍卖。
在执行员的悉心疏导下,被执行人李某某的态度有了改变,表示愿意和解。1月9日下午,在分管副院长李秀富、执行员程宇明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李某某现场给付贾某本息24万元,现付23万元,余1万元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完毕,剩余1万元利息贾某自愿放弃。
执行法官运用调解措施促执行和解,灵活迅速地解决了双方的矛盾和纠纷,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有利于当事人的权利得以顺利、及时地实现,有利于增进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减少执行成本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提升案件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