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故事| “被担任”公司老总的刘三
今天要讲的不是法庭的案子,而是法庭的故事。
事情要从去年5月份说起,在一个普通的工作日,一份普通的邮政快递飘进了雷河法庭,拆开一看:原来是东莞法院委托我们给村里人送传票。起诉材料写到:
『被告刘三,刘猴镇白银村人,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案由是追收未缴出资纠纷,标的一百万元。』
“看样子这个刘三是个小老板啊!可我老家就在那个村子,怎么没听说过这个人呢?”法庭的书记员心里犯了嘀咕。
第一章 寻人
各人民法庭都常年与村镇保持着密切联系,我们很快就找到了当地的村委会。说明来意后,村干部有些惊讶:
“你们说刘三啊!他就是个贫困户,智力上有些障碍,连几个数都数不清。怎么可能开公司呢?还欠别人那么多钱!他人很安分的,没什么亲人,一直待在村子里都没怎么出过门!”
事情开始变得蹊跷了……我们认真翻看起和传票一起送来的证据材料,果不其然,在公司股东文件上刘三的签名歪歪扭扭,连名字中的“三”都被写成了四划。
村干部接着说:“他就靠着他这点低保金生活,他肯定是被骗了!他对打官司一点也不懂,你们要多帮帮他啊。”
想到这次只是受东莞法院委托来给刘三送个传票,他有隐情可以直接在开庭时说清楚,我们便没有继续深究,让村干部带我们直接去他家里送达。
第一次上门寻人时,刘三不在家,无奈只好打电话询问。电话接通后,刘三很吃力但很积极地配合,他表示完全不清楚开公司这回事,但当我们提到广东东莞的时候,他有了印象:
“四年前,姐夫的同乡带我去广东打工,我没有找到工作就回来了。回来之前同乡请我吃了顿火锅,还给我买了件衣服。”
时间点对上了。
第二章 初见
一个星期后,我们再次登上了刘三的家门。
见面时,刘三正赤膊着上身在地里耕作,看见我们来了还有点不好意思,披上了件衣服。我们把材料里的签字指给他看,他辨认了一会儿,说是他签的,就是上次去广东时签的,但“他们叫我签我就签了”。事情逐渐变得清晰了……
无论事实如何,程序还是要接着走,我们把起诉材料给刘三留下,反复叮嘱:“一定要按时过去广东开庭啊,把事说明白,你不过去人家就按你缺席判决了,你的低保金都保不住了啊!”
作为委托送达的受托人,传票送到了,任务也就完成了。我们转身准备离开,但心里的石头没法落地。看着眼前这个呆滞木讷的人和他似懂非懂的样子,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积小善为大善,善莫大焉。”我们再多帮帮他吧!
我们要来刘三的手机和东莞法院沟通,刘三在口袋里摸索许久,摸出了一部黑色的老年机,一张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还贴在手机背后摇摇欲坠……
“滴——滴——您好,这里是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好,我们是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事情是这样的……”
在介绍了刘三的基本情况和我们经历的事情后,对方表示可以给刘三“开放一个端口进行在线庭审”。在我们说明刘三的手机没有这个硬件条件时,他的艰难处境进一步得到了验证,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回复说“你们反馈的情况很重要,我们会在查明真相上做更多努力”。
第三章 更多努力
他们会做更多努力,我们呢?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也许我们走了,刘三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一张买不起的火车票,一个忘记带的证件,甚至一个没接到的电话,都能改变他接下来的人生境遇。
常年从事司法工作的我们深知,同情共感只是个人感受,证据材料才是断案的关键,“努力”必须“努力”对方向才会有所帮助。光凭刘三一人,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他需要更多的力量帮助。
从刘三处回来后,村干部也时刻和我们保持联络,力图寻求一个突破口。我们反复斟酌,判断涉案公司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犯罪,公安的介入也许会更有利于查明事实。于是在和村干部沟通后,协助刘三报警查证,及时跟进案件情况。在各方的不懈努力下,公安民警调取了相关证据,刘三得以及时在开庭前将补充的证据材料寄交东莞法院。
第四章 尾声
一年后,这件事的记忆已经被忙碌的工作冲淡了,直到又一封委托送达函的到来……
“又是刘三?”
原来,去年原告在了解情况后撤诉了,在进一步查证后,追加了涉案公司的可能抽逃出资人作为被告重新起诉,案由也从追收未缴出资纠纷变更为了追收抽逃出资纠纷。
这意味着,涉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找到了,刘三的合法权益有了保障!
我们相视而笑,不觉红了眼眶。为人民服务真的很快乐,公平正义真的能看得见,微小的努力真的可以汇聚成排山倒海的磅礴力量。
(文中刘三、白银村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