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宜城法院发出《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4月24日,宜城法院在办理一起探望权纠纷执行案件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一份特殊的文书——《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这是自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宜城法院首次在执行程序中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聂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婚后育有一子,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20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2021年10月,因孩子的探望问题双方发生矛盾,诉至法院。2022年8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孩子在随张某生活期间,聂某享有每月探望孩子的权利,张某应予以配合。但因双方矛盾较大,聂某在提出想探望孩子时,均被张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聂某遂向法院申请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阅卷初步了解案情后,随即联系双方当事人,经过几次沟通了解到聂某与张某离婚后因孩子的探望问题一直存有分歧,同时随着孩子长大即将入学,二人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也不一致,彼此心存怨气,矛盾持续升级,故张某对聂某探望小孩一直较为排斥。
考虑到探望权属行为类执行,带有很强的感情色彩,强硬的执行措施并不能切实化解矛盾。而且基于对孩子身心健康的考量,需要妥善处理好涉及孩子成长各阶段的问题。执行干警分别与双方进行多次沟通疏导后,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提醒二人即使离婚,但作为父母也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等法定义务,处理好抚养、探望相关事宜,尽量避免因父母离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更不能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或者阻止对方探望。
4月25日上午,被执行人张某在收到《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后,第一时间主动电话联系了执行干警,表示只要申请人的要求合理,其愿意积极协助探望。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就近期探望孩子的时间达成共识,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孩子也将会见到自己的母亲了。
一份《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不仅是简单的一纸提示,还意味着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提供一份履行家庭责任的助力,更给予了孩子一份获得父母关爱的期待。下一步,宜城法院执行局将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要求,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执行案件中主动履职并随案发放《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贯穿于执行办案的全过程,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