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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盗窃让你的钱不翼而飞

时间: 2018-04-23 15:03 来源: 刑庭

近日,宜城法院审结一起新型盗窃案件,被告人钟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悉,被告人钟某和被害人王某系宜城市某餐馆员工。2017年12月3日16时许,被告人钟某见王某将手机放在餐馆收银台上充电,便乘收银台无人之机,利用此前教王某使用微信时,获取的王某手机开机密码及微信钱包、绑定的银行卡支付密码,将王某的手机解锁后登录进入王某的微信,先从王某微信绑定的银行卡里充值5000元到王某的微信钱包,后又通过微信转帐方式将5000元转入其微信,轻松盗取5000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钟某的亲属向被害人王某退赔了案款5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王某的谅解,同时,钟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故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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