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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分流让执行驶上“快速通道”

时间: 2018-05-24 17:34 来源: 执行局

今年4月以来,宜城法院对执行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案快执,繁案精执,效果明显,一周执结三案件。

鄢城办事处龙门路社区居民周某与九龙居委会居民李某某合伙经营某童装店,2016年10月散伙,周某退出,李某某欠周某4.7万元,法院判令李某某偿还周某4.7万元。李某某不履行义务,周某申请强制执行。

2012年宜城市小河镇郑湾村村民李某全组建建筑队,南漳县九集镇江冲村村民李某军为其做小工,李某全欠李某军工资1.6万元,法院判令李某全偿还李某军工资1.6万元,李某全未履行义务,李某军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11月,板桥店镇板桥村村民张某与丈夫陈某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女儿陈某玲随父生活。双方约定,张某每月付给陈某玲抚养费500元。每年1月1日付上半年抚养费3000元,7月1日付下半年抚养费3000元,张某未履行义务,陈某申请强制执行。

针对以上三起涉执行款数目较小的案件,执行局将其作为简易案件由快速执行团队执行。执行员马守信接案后,首先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通过电话定位,掌握其所处的地理位置;然后,按照定位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接着,通过查控系统冻结3名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限制他们的行为,影响他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迫使他们自动履行义务。

在法院采取查控、公布失信名单的第3天,被执行人便有了行动,有主动打款到法院的,有让家人送款的,到第5天,3名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义务。随即,执行员通知申请人到法院办理了领款手续,将3名被执行人员名单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撤销。

据统计,速执团队成立一个月以来,累积收案56件,执结32件,网络查控150余次,冻结存款2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