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已拍卖房屋不走 法院强制腾退没商量
“今天的清退工作十分困难,需要搬运的物品繁多,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确保文明规范安全执行”。6月4日上午9时,宜城法院审判大楼前执行干警列队集结,执行负责人作战前动员。
因被执行人廖某某一再欺骗、对抗执行,对执行工作设置重重障碍,为打击震慑拒执违法行为,宜城法院组织执行力量依法对廖某某位于宜城市襄大新村小区的房产进行强制腾交,本次执行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执行工作规范有序,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回放】2014年1月宜城法院立案受理原告高某某诉被告宜城市兴桥琉璃瓦厂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年2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于2017年7月前完成85万借款清偿。被告陈某未按期履行清偿义务,后法院查明被执行人陈某在第三人廖某某处享有到期债权,法院于2015年5月向第三人廖某某送达了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要求第三人廖某某直接向申请执行人高某某支付欠被执行人陈某所负的到期债务425000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陈某清偿。履行期限到后,第三人廖某某同意,但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追加第三人廖某某为本案被执行人。2016年6月在高某某的申请下,法院依法拍卖了廖某某位于襄大新村小区的房产,该房产两次流拍最终以472000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高某某。2017年9月至今法院多次要求廖某某腾退房屋,但廖某某抵触情绪很大,偷奸耍赖,拒不腾退。
4日上午9时10分,执行干警准时到达执行现场,张贴执行公告、外围警戒、开锁进入现场……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被执行人及家属摄于法律威严,未到现场。公证人员对屋内物品逐个进行拍摄取证,执行干警一一核对登记后交由专业搬家公司工人搬运至指定场所。
下午16时,历经7个小时不间断的工作,房屋被清空,顺利交付至申请执行人。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国家司法行为,不容任何组织和个人亵渎。“老赖”的无耻行径一再挑衅法律底线,丧失诚信根本,下一步,宜城法院将全网痛打顽固“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