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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宝平台上惹纠纷,朋友圈借贷还可靠吗?

宜城法院审理首例“借贷宝”纠纷案件

时间: 2018-01-02 16:38 来源: 民三庭

操作简单、审核速度快、可贷金额高、贷款利息高…不少网友被金融网络平台“朋友圈安全借贷”的优点迷花了眼,不假思索便入平台借贷,不料屡遇“诈骗”、“讨债难”等问题。近日,宜城法院审理首例“借贷宝”纠纷案件。

汪某与崔某某均系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运营借贷宝平台实名认证会员。2017年4月23日,汪某通过借贷宝平台与崔某某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并于当日向崔某某转出约定借款5600元,随后,崔某某偿还汪某借款本金600元。协议约定借款为年化0.00%利率,期限为7天,宽限期30天,逾期还款罚息自宽限期次日起算,为年化24%利率(以未偿还本金为基准)。2017年4月25日,汪某通过借贷宝平台与崔某某又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并于当日向崔某某转出约定借款 4000元。协议约定借款为年化0.00%利率,期限为2天,宽限期45天,逾期还款罚息自宽限期次日起算,为年化24%利率(以未偿还本金为基准)。2017年5月18日,崔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偿还汪某借款本金500元。

经审理,出借人汪某与借款人崔某某在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借贷宝平台上自愿签订借款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汪某已经通过借贷宝平台将约定借款金额转款至崔某某借贷宝账户,双方的借款合同已经生效。汪某依约履行了出借义务,崔某某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借款。遂依法判决崔某某偿还借款本金8500元。

法官说法:现实中,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形成的借贷法律关系多如牛毛,同时发生纠纷的概率也较大。该类纠纷不同于常见的借贷法律关系(转账、汇款一对一,没有中间平台),而是双方都在第三方平台进行转账、支付,款项到账后再转入自己关联的银行账户,这类案件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取证难度较大。为此,法官提醒,若想试图通过此类网络平台或手机APP进行“理财”,一定要应充分意识到其背后暗藏着的诸多法律风险,切勿为高利吸引,反陷网络借贷的迷局,一定要确认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借款及还款系本人,切勿轻信他人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