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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腾退土地 服务保障依法治市

时间: 2020-12-11 16:08 来源: 政治部

2020年12月12日,宜城法院执行局周六加班执行一起行政非诉案件,成功腾退宜城市小河镇荣河村四组齐某某非法占用的近2000平方米土地,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退还给村组。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宜城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9月26日向宜城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宜城国土局2016年10月31日对齐某某非法占地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齐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宜城市小河镇荣河村四组1986.52平方米土地建停车场,违反土地管理法,2016年10月24日,宜城国土局向齐某某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齐某某将非法占用土地退还给荣河村四组,限制15日内拆除违法占地建筑,恢复土地原状,罚款19865.2元。事后齐某某仅履行了罚款,未履行土地退还义务,宜城国土局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宜城法院于2020年11月10日受理申请执行人的恢复执行申请。

执行结果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宜城法院执行局多次与被执行人齐某某联系协商,敦促履行,但齐某某公司受疫情影响生意难做为由,迟迟不予配合履行。时值耕,农村土地撂荒将导致耕地资源严重浪费,经充分研判,承办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腾交案涉土地公告,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院决定强制执行。执行干警28名到现场对案涉土地进行强制腾退,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全程监督下,负责人发布执行命令,干警设置警戒带、登记参与执行人员信息及做好防护措施、劝离围观群众、强制带离冲击执行现场人员,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中午,土地交接工作办理完毕,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就后期恢复土地原貌达成一致意见,执行工作顺利完成。

典型意义

土地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播种的是庄家,成长起来的是法治信心!本案因经营违法占用村社集体土地,造成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尤其是本案在执行之时正值秋耕播种之际,腾交土地,推动复耕复产,时间紧任务重。执行过程中,宜城法院准确分析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从实际出发,严格执法,规范执行,充分体现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支持保障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