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立案保稳定 司法为民铸和谐
——宜城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征同志先进事迹
李征同志是一位对审判事业有执著追求的法官,在17年的审判工作中,他以对人民负责的满腔热忱,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先后多次被宜城市委、市政府及本院表彰为先进工作者,被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2008年度优秀法官。近年来,李征同志安心立足立案审判工作,团结带领全庭同志,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服务于“司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窗口”作用,挖掘潜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立案庭这个平凡、琐碎、烦心、劳力的岗位上,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赞誉。
司法为民,让被侵权者打得了官司,让穷困者打得起官司
立案庭是人民法院的窗口,作为拥有近60万人口的宜城市,各种纠纷纷繁复杂,社会焦点问题、热点问题、棘手事务在有关部门都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最终绝大多数都转向法院,涌入立案庭。宜城法院立案庭每年要接待数以千计的当事人,立案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审判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对外形象,影响司法权威。立案信访工作更是一个与当事人接触最多、最累、最繁琐,但却最需要热情与耐心的工作,李征同志担任立案庭庭长后,深刻地认识到“法院诉讼无小事”,“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他要求全庭同志接待每一位来访者都要怀着满腔的热情,严肃认真的对待,耐心听诉,热心解答,诚心实意地为民排忧解难,让群众真正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服务。为此,在立案大厅内设立了柜台式立案窗口及信访接待办公室。公共大厅内摆放布置有序涵盖面广的“法制橱窗”等,将立案条件、收费标准、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救助条件等公诸于众,彰显了司法的亲和力。让当事人从立案审查到正式立案、交费仅需20分钟左右时间,就能从首接诉讼材料的法官手中拿到立案通知书等全部立案手续;对起诉材料不齐全或不属法院受案范围的,接待法官都能为当事人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在依法指导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同时,切实维护了经济困难无力预交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利益,让他们打得起官司,对赡养、抚养、扶养、交通、医疗事故赔偿等纠纷案件,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指导当事人办理申请缓交诉讼费的有关手续,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并认真做好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审查工作,及时报请院长审批。2010年共为50余件案件办理了缓、减交诉讼费用手续,缓、减诉讼费用达15余万元。
坚持原则,把好立案入口,规范审判流程,确保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当前各类社会矛盾相互纵横交错,法律关系日益复杂,法院立案受理工作难度明显增大,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法院工作被动,进而影响社会稳定。为此,李征同志坚持依法受理、慎重受理、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即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把好了立案关口。2010年审查立案2000余件,未出现一起造成不良影响案件,对20余件法院处理不了也处理不好的涉及违章建筑类、土地山林权属不明争议类、企业改革劳动争议类等案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政府途径解决,从而有效避免了将社会矛盾引向法院。同时,慎重开展了立案前协调、调解工作,2010年李征同志通过协调、调解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31件,其中涉及市政府2件,涉及三农、劳动争议等案件29件,取得良好的效果。此外,认真履行了审判流程监督管理职责,不讲情面,对即将超期案件加强催办、督办,有效避免了案件久立不审,督促业务庭及时审理,避免案件久审不结,有效保证了案件快审快结,确保了法院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真情关怀解难题,让信访问题有效化解,让无理缠访得到感化
信访工作是法院工作的“寒暑表”、“恒温器”,工作处理不好,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干扰法院审判工作。尤其是在敏感时期,法院的信访工作压力倍增。为稳妥处置信访问题,李征同志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服务是根本、稳定是大局”的思想,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有信必复,有访必接,有诉必处,有事必办”的信访工作原则,始终把妥善处理信访案件摆在本庭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因事制宜,多措并举,有针对性地加大教育力度、劝导力度、稳控力度和纠错力度,千方百计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2年12月31日,章仁华驾驶手扶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将邱光娥压伤。为赔偿事宜,邱光娥的弟弟邱光雨又与章仁华的妻子魏兴兰产生纠纷,并致魏兴兰轻伤。双方先后诉至市法院,市法院分别依法作出裁判。但章仁华对法院裁判不服,七年来不断到各级政法部门缠访.这次开展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我院将该案作为重点重信重访案进行化解.在处理此案时,李征多次上门与章仁华交心谈心做工作,并配合院长肖保国和分管领导.政法委领导多次上门了解章仁华的诉求,耐心做其化解工作。经过多轮深入细致的说服工作和耐心的法律疏导,章仁华终于自愿达成息诉罢访协议,化解了这起长达7年的缠访积案。
若在宜城提起景某,十里八乡几乎无人不晓。“文革”期间景积极参加派性组织,位居司令之职,动乱结束后曾被人民法院处以刑罚。10年前又因一场经济纠纷官司再次与法院“结缘”。作为胜诉方的景某,却以法院执行不力为由而上访不止。期间,由于种种原因,景某又将两个高级法院、一个省级检察院作为上访对象,先后16次到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缠访,到各级政府和地方法院等部门纠缠更是不计其数,且在互联网上散面虚假消息,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也曾两次被送往法教班学习,并受到一次行政拘留处罚。最高法院也对景反映的问题依次做出了审查和答复,但景某仍然纠缠不休。为了妥善处理该案,为党委政府分忧,确保社会稳定,李征同志专门包保该案,经常与景某沟通,了解其思想动态,解答其疑惑,解决其现实问题。正是这样真心实意的稳控工作,“老倔头”终于被法院的真诚和务实所折服,老大难信访问题得到有效稳控。
据不完全统计,在李征同志从事立案信访工作以来,近三年的时间里,李征同志接待群众来访千余人,阅读群众来信200余封,在信访工作中不怕麻烦,不怕跑腿,不怕受气,不推不拖,耐心细致的多次与当事人反复沟通、解释、疏导,稳定当事人情绪,解决其合理的实际要求和困难,有效化解重点信访案件40余件。这当中包含了李征同志多少心血恐怕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近年来宜城市人民法院未出现一起造成不良影响的上访案件,信访稳定工作也受到了上级人民法院和地方党委的充分肯定。
李征同志就是这样一个立足于平凡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普通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