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宜城法院和解执结雅斯广场腾退案

时间: 2018-07-25 17:32 来源: 政治处

7月25日,在宜城法院执行员的主持下,对雅斯商业广场3层楼房房屋进行了腾退执行员不畏艰辛,先后12次与当事人进行调解,让这起僵持3年之久的案件得以执结。

2009年,宜城市襄大集团将宋玉商城三层楼7400㎡出租给雅斯公司,雅斯公司装修后成立宜城雅斯商业广场,后因设备原因,雅斯超市于2015年5月关停,双方因商场租赁发生纠纷。2016年6月原告襄大起诉雅斯,请求法院判令雅斯支付房屋租金等99万余元。2016年7月被告雅斯提出反诉,请求法院依法解除租赁合同,并反诉襄大赔偿其装修及停业等实际损失40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双方均认为自己的损失大,导致矛盾突出,若强制执行势必会进一步激发矛盾。为有效化解纠纷,宜城法院执行员多次前往宜昌雅斯公司总部了解情况,并约谈双方代表做思想工作,力争达成执行和解,可终究未能如愿以偿。

7月24日,执行员再次约谈双方代表,劝其从企业担当和企业信誉出发,作为国内知名企业,能否互让一步,别因小利益影响企业的发展,而得不尝失,要力达双赢甚至多赢的效果。在执行员多次调解下,雅斯方面有了达成和解的意向,执行员郝寅虎以时不我待的作风,一方面争分夺秒组织双方代表前往现场清点物资,另一方面及时向执行局长陈向东、分管副院长李秀富汇报,请求领导出面与襄大集团负责人进一步磋商协调,要求襄大集团抓住和解时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兵分两路终显效果,7月25日,双方终于再次在执行员的主持下围坐在谈判桌前进行和解细节商榷。襄大集团作为著名企业,勇于担当,考虑到雅斯拆除变电设施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便主动提出购买商场内变电设施;雅斯公司也表示积极配合,并及时腾退。

于是,7400㎡商业大楼房屋在执行员的见证下,于2018年7月25日予以顺利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