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晒晕一个法官助理,护了一个企业权益
近日,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区的某仪公司被告上了法庭,被索要吊车吊装费两万余元。数额不大,牵扯众多,真相不明,宜城法院雷河法庭工作人员经多方查证,终于拨开迷雾,维护了某仪公司的合法权益。在调查案件真相期间,该庭法官助理刘晓妍带病进入企业,在高温天气下,晕倒在烈日炎炎的厂区水泥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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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某仪公司进入大雁工业园区建厂,在项目开工建设期间,某仪公司将钢构厂房等建设工程承包给了包工头谢某。因在厂房的建设施工和生产设备的安装过程中都需要吊车吊装货物材料,二者又分别租用了某鼎公司的吊车进行吊装作业。吊装期间,由第三人毛某现场记工,负责确认每次吊装的工作量。工程告一段落后,某鼎公司的吊装费迟迟无法到账,于是将某仪公司、谢某和毛某一并告上了法庭。 雷河法庭收案后遇到了重重考验。其一是包工头谢某正在外省干工程,因疫情原因无法现场出庭,对13张结算票据的举证质证存在困难;其二是某仪公司简单地认为自己已付清吊装费,无需牵扯进来,收到传票竟不出庭,直到开庭后发现不对才匆忙赶来法庭质证;其三是某鼎公司、某仪公司、包工头谢某和场工毛某各执一词:某鼎公司分不清吊装费到底该由某仪公司还是谢某支付,只求全部要回;某仪公司认为自己租用吊车的钱早已支付完,只多不少,不应牵扯进来;谢某说自己只签了一张单据,只认有自己签字的单据,其他的都应该由某仪公司负担;毛某说自己只是个打工的,既给谢某打工,又帮某仪公司打工,这是两个老板的事,和自己没关系。 //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如此蹊跷的案情让雷河法庭工作人员犯了难。主审法官李鹏程和书记员高伟巍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梳理,认为查清事实是本案的当务之急,详实的调查走访终会使真相浮出水面。于是法官、助理、书记员三人不顾天气酷热难耐,顶着八月份40多度的高温,多次走访某仪公司调查取证,列印单据,分别找某鼎公司、某仪公司及毛某对13张票据中每一项吊装项目和吊装目的进行详细询问记录,并逐一相互印证,最终抽丝剥茧,查明某仪公司确已付清吊车吊装费,认定某鼎公司的欠费应由谢某负担。至此,本案顺利告结。 // 外地企业愿意来、留得住、能发展,营商环境才会越来越好。宜城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用司法服务打造营商环境法治“软环境”,展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硬实力”,以高标准、严要求为外地企业来宜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