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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 2021-12-08 14:58 来源: 办公室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第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宜城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主线,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全面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6899件,结案35089件,与上个五年相比,分别上升19.74%19.90%。其中,20211-10月受案7213件,结案5402件,审执质效保持持续向好态势。家事少年庭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评为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江冰洁、何伟丽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雷河法庭、郑集法庭被评为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共有76个集体、8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一)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1381件,审结1343件(其中20211-10月审结257364人)。

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理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和电信诈骗、盗窃等侵财型犯罪案件560831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醉驾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案件485516人,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法整治社会突出问题,审理涉黄赌毒犯罪案件230235人,净化社会风气;依法打击非法采矿、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5891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审结3035人,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95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369人,努力用较小的刑罚成本争取更好的犯罪治理效果。

2.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五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0304件,审结19461件(其中20211-10月审结3001件),结案标的额132.35亿元。

稳妥处理家事纠纷,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3528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良好家风、民风、社会风气的养成;公正处理侵权、劳动争议、物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纠纷,审结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等案件2555件,强化民生权益保障;高效审理合同纠纷11673件,标的额45.23亿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协同推进法治宜城建设。五年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69件,审结230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305件,对其中266件裁定准予执行,30件裁定不予执行,有力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五年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3.57%针对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与执法部门召开研讨会26,应邀行政执法人员集体授课12,向行政机关发司法建议17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4.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倾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4640件,执结13759(其中20211-10月执结2096件),执标的额18.37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为期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部署,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切实提高执行实效。联动形成合力。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市直33个部门共同参与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执行工作外部环境持续改善,2018年底顺利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加大执行力度组织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企、涉农案件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448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加强联合信用惩戒,28464次受到交通、高消费、贷款和任职资格限制。向社会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429次,网络查控财产8.55亿元,让失信被执行人处处受限,无处躲藏。创新执行方式。率先适用电子封条,对被查封的不动产进行全天候监控,有效控制被执行财产。秉承善意文明审慎执行理念,及时变更42涉案企业的强制执行措施采用活封”“活扣方式,降低执行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强化执行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和监督执行116人次。完善一案一账户管理制度,确保执行款物及时交付申请人。对执行案件逐案开展评查,对四类案件开展一案双查,既查案件合规性,又查干警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大力整治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等突出问题

(二)围绕中心,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1.持续厚植法治营商环境。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及时稳妥处理涉企纠纷。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的涉企案件立案窗口,优先办理企业查询、立案、保全等事项,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诉讼活动对企业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大合同案件执行力度,五年来,执结合同案件4127件,到位标的额9.22亿元。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我市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市靠前;积极稳妥开展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受理企业破产案件32件。充分利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统筹开展资产处置、职工安置、信访维稳等工作,安能、猛狮、大虾城等破产案件的审理平稳有序。减缓免破产衍生案件诉讼费,降低破产成本,提高债务清偿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湖北奥德车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被《湖北日报》作为护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省典型案例宣传报道;自觉接受企业监督,向涉企案件当事人发放营商环境监督卡和廉政监督卡。组织法官深入葛洲坝水泥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66家企业调研走访,收集意见建议32条,并及时予以回应,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受理涉黑恶案件16101人,全部按期审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聚力打伞破网,坚持一案三查,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认真排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法线索46条;延伸审判职能,助力行业治理,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0份,建议采纳率100%;加大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力度,判处罚金、没收、追缴等财产刑1.62亿元,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1.6亿元。获评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

3.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一是突出加强金融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五年来,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3345件,标的额24.42亿元,执行到位标的额6.65亿元,促进了金融和民间资金快速有序流转。《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了宜城法院金融审判工作经验。二是服务保障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妥善审理涉农纠纷1021件,对困难群体司法救助167人次,减缓免诉讼费1475万元。为帮扶村拨付扶贫资金40万元,多方争取资金100万元。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加大对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审结环境资源型犯罪5891人。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公开审理涉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中,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推行增殖放流、复绿补植等生态修复措施,社会效果好,被《人民法院报》、新华网、《湖北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

4.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突出善治善为,拓展司法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径。一是强化基层治理。发挥人民法庭功能,积极参与乡镇突发意外伤害、安全生产事故、土地调整、综治维稳等重大事件处置,为辖区党委政府提供风险预判和决策参考,人民法庭参与诉前调解案件1360件。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外。二是延伸司法服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宣讲、案件回访、巡回审判等活动。积极推进党员双报到,干警下沉一线,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社区治理、志愿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五年来,共开展法治宣讲94场次,巡回审判126场次,受教育群众15000人次。三是优化多元解纷。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速裁团队,对简易案件实行快调速裁。速裁团队三名法官消化了全院20%的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只有19天。与市总工会组建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对78件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邀请妇联、团委、老龄委和志愿者队伍入驻家事少年维权中心,对家事纠纷和未成年人案件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心理疏导等工作。五年来审结家事案件3528件,调解和撤诉占52.22%

(三)深化改革,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1.诉讼服务更加温情。优化诉讼服务环境,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布局,构建了全域诉服大厅、12368热线、自助立案服务终端,新建成执行接待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利诉讼服务。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扩建3个中心法庭,推倒重建郑集法庭,持续改善法庭硬件设施、人员配置,完善5个中心法庭诉讼服务功能。

2.司法公开更加透明。常态化开展庭审直播和文书上网,庭审直播1439场,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29967份。举办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27场次,各界群众、大中小学生等2800余人次走进法院,近距离感受法律威严与司法温度。加强自媒体建设和宣传工作,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文明。两微一端发布文章683篇,在楚都宜城网、《湖北日报》、中国法院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发表宣传报道246篇,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

3.司法体制改革行稳致远。一是擦亮家事审判品牌,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家事审判工作经验被《人民法院报》整版刊登,家事少年合议庭近日被推荐评选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二是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三项规程,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从2019年开始审结认罪认罚案件637795人,占结案数77.31%。强化司法人权保障,为256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实现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三是有序推进综合配套改革,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新提拔470后干部进入领导班子,班子年龄、文化和梯次结构明显改善。

4.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建成法院收转发e中心,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跨域立案、电子送达、电子签章,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疫情期间,探索网上开庭、网上调解,2020年至今,网上调解和开庭178件,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有效减轻群众诉累。

(四)从严管理,提升法院队伍形象

1.突出政治建设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教育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年以来,共为群众办实事320件。

2.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深入整治顽瘴痼疾,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实走深。通过自查自纠和全方位核查,共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30人次,对162个顽瘴痼疾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积极配合市委组织的政治巡察和上级法院开展的司法巡查,认真整改巡察反馈的三大类42个问题。扎实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以案三释警示教育、书香法院”“清廉法院建设和作风建设系列活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加大违法违纪行为追责问责力度,五年来,共有2名干警被双开,1名干警被开除党籍,16人次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

3.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的办案职责和监管责任,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扎实推动轮岗交流,6名庭长、16名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轮岗交流,促进干警在不同岗位上得到锻炼和成长。组织开展法官讲堂、政治轮训等各类培训1192680人次。开展精品案件、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共有21件案件在全国、省市获奖,干警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明显提高。

4.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参与见证执行380余人次。及时办理1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断改进法院工作。邀请检察长或其指定的人员列席审委会履行监督职责,办理检察建议和抗诉案件15件,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司法的作用,111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100件。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宜城法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干警队伍的综合素质不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还比较欠缺二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尚不健全、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三是案多人少、案多人弱,人员老化、队伍断层问题十分突出。四是极少数干警执法不严、办案不公,甚至违法犯罪,严重损害法院队伍形象。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紧紧围绕委决策部署和全中心工作履职尽责。

坚持政治建院,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公正高效审理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维护生效裁判权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题,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在参与社会治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公开和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有更大作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在强化政治引领上有更高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在服务中心工作上有更大作为。聚焦市委中心工作,找准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与结合点,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长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切实提高破产审判工作质效,加快资产处置进度,努力化解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盘活闲置资源。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行政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在保大局、促发展上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三)在参与社会治理上有更大担当。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参与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与政府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低成本化解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切实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持续攻坚执行难依法惩治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助推诚信社会建设。

(四)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有更多举措入调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利用网上立案、网上开庭、跨域立案等信息化手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更便捷。加强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有更高标准。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续抓好清廉法院建设,切实增强干警法纪意识。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促进司法作风持续改进、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加强审判人才和年轻干部培养,科学选人用人,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以监督促公正。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重任在肩,使命光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宜城法院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本届大会决议,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务实重行,锐意进取,全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宜城、率先实现绿色崛起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附件

名词解释

 

1.“活封”“活扣措施:是指法院切实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对企业不动产和机械设备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时,仍允许其正常使用,以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2.“四类案件”: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案件,包括: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3.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是指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为企业时,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实现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4.府院联动:是指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建立政府各部门与法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理处置的长效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涉及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中介管理、费用保障等问题。

5.“一案三查是指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还要倒查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

6.12368诉讼服务热线:是指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12368”以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为服务对象,以诉讼活动进程和诉讼知识咨询等静态信息和案件审理、执行等动态信息为服务内容,以电话接入和语音、短信、传真等为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服务和方便。

7.“三项规程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简称三项规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关键环节、关键事项的基本规程,有助于解决庭审虚化、非法证据排除难、疑罪从无难等问题,有助于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8.收转发e中心:该系统借助信息化支撑手段,依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讼材料收、转、发事务集约化、智能化管理,完成诉讼材料动态监管、全程留痕,既可减轻法官工作负担,又可方便当事人诉讼。

9.“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全体在编干警填写《落实三个规定自查表》,定期通过内部的网站向上级法院统计填报三个规定的执行情况,便于上级法院对违反规定行为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10.“以案三释是指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真正使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