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法治宣传青年先锋队的通知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普法宣传的工作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宜城市人民法院青年法治宣传先锋队。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组织青年干警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着力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专项法治宣传和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重点开展法律“六进”,特别是“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全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二、宣讲形式和内容
按照“普法四个一”(一堂法治讲座、一场普法宣传、一个模拟法庭、一次法律服务)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创新法治文化宣传的方法、手段、渠道、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精准性。
三、人员组成
队 长:何伟丽(党组成员、副院长)
成 员:由2015年及之后新招录公务员和部分雇员制书记员组成
联络员:张青云 姜雨佳 邹承威
先锋队成员划分为五个组:
第一组:水玲云 李歆琪 丁 姣 谢 轶 顾宗洲
第二组:姜雨佳 张青云 韩凯玲 李梅君 邹承威
第三组:冉 洋 方辰辰 肖冰冰 张 雪 张俊雪
第四组:彭 琳 李海艳 龙子秋 蒋梦月 台换蓝
第五组:胡晓雯 刘晓妍 李文君 曾凌霄 王寅格
第一组组长为水玲云,第二组组长为姜雨佳,第三组组长为冉洋,第四组组长为彭琳,第五组组长为胡晓雯。
普法志愿者由有意愿参加普法宣讲的干警自愿加入,由邹承威同志负责联络。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重大时事政治、“八五”普法、民法典及与中小学生、群众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重大节日、法律纪念日为活动节点,利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希望全体先锋队成员、普法志愿者能够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主人翁的精神承担起光荣而艰巨的普法使命,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全体先锋队成员、普法志愿者除了要认真学习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外,当前最重要的是认真学习六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法治热点面对面》等法治理论读本。
三是确保宣传效果。希望全体先锋队成员、普法志愿者能够按照新时期的宣传工作要求和普法工作特点,根据各阶段的普法任务安排,配合开展好普法宣讲工作,为我市加快构建“千亿级 五十强 幸福城”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院团委负责每次宣讲活动的检查督导,并将每个青年干警的宣讲情况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和政治部汇报,将宣讲活动表现纳入干警年度考核内容。
宜城市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