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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纪实

时间: 2009-06-09 11:48 来源: 宜城法院党组

   襄樊法院网讯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民心工程。在这场浩大的活动中,宜城法院大胆追求,大胆创新,锐意拼搏,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疑难骨头案,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全院2684件执行积案全部清理完毕,执结率达100%。而且正常执行案件也得到大幅度提升。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上升45%,结案上升2.08倍,结案率上升9个百分点。

   经此一役,宜城法院执行工作成效有了明显提高,涉执来访和上访的明显下降,特别是涉及“积案”的基本消除。在执行体制上,已经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做到了清积工作和正常执行工作两不误、双丰收,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三统一。

   领导态度上求重

   自清积工作开展以来,执行工作就成了宜城法院的中心工作,成为宜城市主要领导关注的工作。首先是该院党组重视。清积工作期间,该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清积工作不下10次,召开全体党组成员参加的大会6次,执行口更是数十次地召开打气会、研究会、安排会。在活动开展初期,党组就提出要重视清积工作,实行了党组成员包法庭,机关业务庭对口支援法庭,举全院之力完成好清积工作的举措。特别是肖保国院长到任以后,更是重视清积工作:一是自己亲自联系执行工作,亲自参与执行、研究执行方案,靠前指挥,给同志们极大的鼓舞;二是在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抽调两名有法官资格的人员充实执行局,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工作的压力;三是清积工作到了最后的攻坚阶段的关键时期,召集院党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坚决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攻坚战的通知》,提出了每名党组成员包案5件,并确保联系的法庭全面达标的工作要求。为清积工作打了一针强心针。其次是市委重视。宜城法院领导人深知,要想使清积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必须要有党委的支持和坚强的领导。为此,清积工作开展以后,他们就清积工作专题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两任市委书记曾玉平、朱慧同志都非常重视,明确指示,坚决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以后两位领导分别在全市三级干部会上和经济、综治工作等有各乡镇部办委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大型会议上多次强调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敦促涉案单位和党员干部带头履行法律义务。市委政法委王咏书记上任以后,多次在全市性会议上强调清积工作纪律和要求,明确表示将把清积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凡是清积工作不得力的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不彻底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平安单位;对阻挠、抵制、逃避法院执行的涉案单位负责人,将依照法律法纪予以严肃处理。市委的重视,为该院成功取得清积工作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工作部署上求快

   去年8月13日,全省执行“清积”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后,宜城法院与会人员冒雨连夜赶回宜城,次日上午就向党组汇报、拿方案,接着下午就召开有执行任务的部门全体干警动员大会,全体党组成员参加,部署积案清理工作。因动作迅速扎实,被省清积办在其所编发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情况反映》第一期上通报表扬;去年12月7日襄樊市集中清理积案工作实施阶段动员会和今年2月18日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包括4月30日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最后一仗”动员会后,都是次日就向党组汇报,研究制定下步工作,接着就召开督办落实会议,即使正赶上五一假期也是如此。他们的指导思想就是:只要清积工作有什么新动态、新要求、新举措,就确保在第一时间拿出方案,第一时间传达部署到每一名参战干警。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把有限的时间留给干警,把最明确的意见传达给干警,把最佳方案呈现给干警。通过这一系列的“快”字,为清积工作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保证了清积进度。

   执行方法上求实

   执行清积活动是一场硬碰硬、实打实的工作。宜城法院党组的态度就是要借这一机会,打掉一批案件,完善执行机制,脱胎换骨彻底洗掉身上的老垢甲,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所以,他们就来硬的、抓实的。

   在清理登记阶段,宜城法院不仅反复要求彻底清理、不留死角、不漏一案,为慎重起见,还要求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清理工作承诺书,留执行局存查,确保了清理工作的彻底性。全院清理出积案2684件,在各县市区中算是较多的,也可以说是最彻底的。

   在执行实施阶段,宜城法院严格实行“五定一包制”,分案到人、定案到人、督促到人和奖惩问责到人。既充分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又增强了其责任感。

   为保证清积进度,他们一直坚持每周六开一次碰头会,每半月对清积活动排一次名,发一次排位通报,并将排位情况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奖惩。在最后攻坚阶段,院党组明确要求各部门取消休假,全力开展清积工作,并下发了打好集中清积活动攻坚战的文件,形成全院齐抓执行的良好环境。

   宜城法院执行工作的半壁江山在法庭,九个法庭中一人庭二人庭占七个,莫说执行就是正常的应付接待就成问题,对法庭同志们而言,可以说是“心有余力不足”。为解决这一问题,宜城法院实行了院党组成员联系法庭、机关业务庭对口支援法庭、执行局各科分片指导法庭、经费倾斜法庭的惠庭政策,实行以法庭自主执行为主,以机关业务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对口支援执行为辅,以诸部门联动大规模集中攻坚执行为补充的执行工作新格局。清积工作开展以来,宜城法院共组织联合大执行32场次,不仅执行了案件,营造了声势,还切实有效的解决了法庭一个人跳独舞的难题,收到很好的效果。

   执行措施上求新

   积案之所以形成积案,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更多的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的财产难查造成的;还有部分特殊主体的案件是因多方面的原因不好动也不敢动而导致的。这些案件,采取常规的执行方法,都不同程度的做过多次工作,但没有什么效果。在清积活动中,若再老调重弹,效果也不可能好。为此,宜城法院在采取常规作法如找被执行人谈话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查封、扣押其财产;采取相应的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之外,也探索了一系列执行工作新方法,收到极好的效果。

   与相关部门整体联动,建立威慑机制。主要是强化与公安、检察、金融、工商、农业、林业以及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等部门整体联动,加大刑事责任、民事制裁、党纪政纪、社会舆论等四个威慑力度。不仅单纯建立这个制度,还拿出具体方案,同时实实在在地动作,收到明显效果。一是与公安、金融、农业、林业等部门联动,广泛收集被执行人身份信息,集中查询被执行人存款。在清积活动中,宜城法院针对这些积案进行反复研究中发现,被执行人大多是长期外出打工的,家里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宜城法院想:这些人既然在打工,那么说还是有收入的,钱不可能天天统在身上,也不可能放在出租屋里,最放心的地方还是存在银行里。现在金融部门储户的信息都是全国联网的,也就是说仅凭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在宜城也能查到该人全国任何地方的存款。而大多数人却不知道这一情况。这就为法院执行创造了有利条件。其二宜城是农业大市,被执行人绝大多数以农村人口为主,农村农田亩数多,退耕还林面积大。只要有田,国家就有粮食直补款,一亩一年百把元;退耕还林的也有补助款,并且这些款项都是通过农业、林业部门核算经金融部门发放的。为此,宜城法院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部门把被执行人及其配偶的名单收集上报到清积办,由清积办统一到公安部门协调,调取他们的身份证号码,然后与各金融部门协调,在全市七大金融部门逐个查询,对其存款进行冻结或划拨,收到极好的效果。在清理活动中,他们共收集了2000多个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集中查询了三个来回(还不包括后又增加的小规模的查询),查获被执行人开设存款账户800多个,冻结存款130余万元,粮食直补款40余万元,退耕还林款30余万,从而执结和和解积案178件。如:小河法庭查询的被执行人102人,查获账户30多个,查获存款20余万元,执结和和解案件15件。使一批久拖不结的积案得以顺利执结,收到极好的效果。二是与新闻媒体联动,采取公告、悬赏等形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先后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和查不到被执行人财产的75名老赖的信息,采取不同的形式在多个媒体进行了曝光,收到举报线索100余条,根据这些线索查获被执行人15名,查获被执行人的财产27件,价值120余万元,执结和和解案件31件。

   出奇招,力克特殊主体难案。宜城法院的积案中有特殊主体案件80件,占156件重点案件的51.3%;占415件有财产案件的近20%。这批案件能否执结,是该院清积工作能否取得园满成功的关键。这些案件,要说履行能力都有,就是受方方面面的干扰不好搞。宜城法院为此想了很多门道,作了一些有效的探索。(1)扳(搬)靠山,恶着执。执行特殊主体案件,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态度很重要。首先要求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扳特殊主体的靠山为法院的后盾。因为市委、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都很重视,都有明确的态度和指示意见,找这些特殊主体执行他们也不敢再找领导鸣冤叫屈。其次重点案件搬领导压。如:刘大国申请执行楚都酒业案、谢大厚申请执行公安局案,都是市委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亲自出面督办解决的。(2)借东风,找大员执。借交叉执行的东风,借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督办的东风,党组成员分头出击找涉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执行,以“不履行就上报市委领导、就上交中院交叉执行”来威慑,执结了大批案件。如:刘后、流水、板桥、南云、消防大队等机关都是经过“交叉执行前谈话”全部履行法律义务,深受当事人及各界的普遍好评。(3)施措施,促其动。对那些极少数通过做工作仍然不动的单位,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迫使其主动找申请人谈,找办案人员沟通,从而执结案件。如:园林局、兴宜集团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就是采取查封银行账户后履行的。

   针对性地成立专班,打造“信用宜城”。宜城法院积案总数是2684件,其中信用社案件就有400余件,占近六分之一。这些案件分布在各法庭和执行局的各执行员手中,金融部门既难配合又难协调,同时也不便于宜城法院作统一的协调处理。为此,宜城法院抽调三名执行员与信用社相关人员组成执行专班,开展工作,效果显著。通过专班行动,有财产的案件和有条件的案件全部执结和和解;确实没有财产的无法执行的案件,经过与信用社同志们的共同工作,也求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作了结案处理。

   案件质量上求高  

   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生命线,更是清积工作的生命线,案件质量的高低好坏直接关系到清积工作的成败。宜城法院深知案件质量的重要性。所以,在清积工作开展之初,他们就把案件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强调要求,规定每半月上报结案数的同时要上报案件卷宗,结案数与上报的卷宗不一致的,以卷宗数为准,并实行与结案情况一样的半月一通报一排名一督办,防止在清积工作中弄虚作假,有效的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和进度。特别是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下发以后,宜城法院专门组织全体参战干警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在此之前,有少数同志们认为,有财产的案件执行是应该的,而大多数积案被执行人是下落不明的和根本就是无可供执行财产的,甚至大部分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已经发放了债权凭证作了终结处理,现在再去执行怎么执?思想上不通,工作上茫然,行动上迟缓。通过对“结案标准”的学习,不仅使同志们拿到了尺子,同时也消除了模糊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对案件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确保案件的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案件全部结案以后,他们及时开展了案件质量“回头看”活动,采取先自查补充,后交叉评查督导,再检查验收合格后归档的督办措施,保证了清积案件质量合格率和案件数量到位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