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得民心
----宜城法院巡回审判工作纪实
今春以来,宜城法院为了不误农时、方便农民、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把审判庭开在农户、村组和田间地头。截止目前,该院已组织巡回审判40余场次,观摩人数达1000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现场办案便于民
巡回审判的要旨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宜城法院坚持把那些交通不便、人员稀少、当事人行动不便的偏远地区作为巡回审判的首选,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执行。
王某1999年从外地迁入鄢城办事处木渠村,并分得了耕地,但是土地一直被胡某占有使用,经过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于是,王某便将胡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胡某返还土地。由于原告和被告均系当地人,村民们对这起案件高度关注。5月14日上午,法庭在木渠村开庭,近60名村民参加了旁听。庭审中,经过法官情理法交融、耐心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结束后,法官们冒着烈日,徒步来到田间,对涉案土地进行现场分割。
旁听村民对法院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做法表示欢迎。该村村民廖锋平由衷地说,把法庭搬到了家门口,方便群众打官司,减少了当事人的来回奔波,对农民诉讼是一件大好事。
调解优先体察民
目前,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民依然显得弱势。同时,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多为邻居,有的甚至是多年亲友。因此,每次现场开庭之前,审判人员都认真分析案情,试图从中找到调解的切入点,尽可能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4月11日,板桥店法庭在交通不便的山区马头村被告家中开庭,审理张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一张饭桌,两条长凳,原、被告分坐两边,一个临时性简易审判台就搭好了。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官认真倾听原、被告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意见,情法交融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化解夫妻矛盾,力争挽救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当地基层干部也一起出面协助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和好如初。纠纷调解成功,原、被告家属对法官体谅当事人难度上门开庭的做法表示感激。
突出宣传教育民
巡回审判的特点就是公开审判。在百姓家门口开庭,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的方式解决纠纷,不仅将百姓间的矛盾化解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而且让旁听人员从中接受一次法律的洗礼。今年来,宜城法院在公开审判、寓教于案的同时,还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把办案与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力求达到审结一案、普法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为农村普法宣传和促进社会稳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今年3月17日9时许,两村民因砍树发生纠纷,付某用镰刀将陈某致伤。后经刘猴公安派出所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付某同意给陈某赔偿。此后,付某并未按协议履行责任。于是,陈某将付某告上了法庭。5月15日上午,刘猴法庭在长乐村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面对邻里间磕磕碰碰的纠纷,承办法官根据民间纠纷特点,充分运用法律、道德、情理在内的多元调解方式,与当事人真情沟通,以友善言行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立场、角度认识问题,理解宽容互谅。浅显的道理,动情的话语,让旁听的干部、群众为之动容,不仅圆满处理了此案,也给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几个月来,宜城法院在开展巡回审判的同时,还会同工青妇等部门,利用开庭前后的时间,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向旁听群众赠发法律知识小册子,指导他们如何打官司,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统计,宜城法院在巡回开庭中,现场解答农民法律咨询1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