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沟通达成共识 用合力推动办案
7月9日上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张富民等一行三人莅临我院,听取我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汇报,与襄阳市、宜城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及办案人员进行座谈,就刑事审判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
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工作,把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汇报,通过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协调沟通,以期解决侦查、起诉中存在的程序、证据认定以及定罪量刑中的不同认识,达成共识,力求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以来,刑事审判庭共受理刑事案件109件,审结80件,上诉6件,抗诉2件,二审结案4件,全部维持2件,调解1件,撤回上诉1件。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两位副局长,我院院长肖保国、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李朝阳,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芝春、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顾家龙、反渎局局长洪俊和以及刑事审判庭和公诉科的办案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当前,渎职犯罪易发高发。犯罪不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如何依法惩治犯罪,做到不枉不纵,罚当其罪,是当前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之义,也是这次座谈会的重点。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重点从侦查角度、审判角度就渎职犯罪案件主体身份的认定、证据的搜集采信、犯罪行为与后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后果的认定各自发表了意见,结合具体案件进行了分析研究,达成了重要共识。
张富民庭长在肯定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后,对我院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认真审查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坚持全面审查,不仅要审查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也要审查被告人无罪的证据;不仅要审查罪重的证据,也要审查罪轻的证据。只有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才能做出有罪判决,并做到罚当其罪。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认真执行程序法的规定,不得突破法定程序办案;认真执行刑法的规定,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三是坚持重大疑难案件请示汇报及沟通协调。对于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具体,认识上容易产生分歧的案件,要多请示、多汇报,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达成共识,取得理解。
院长肖保国对张富民庭长一行以及襄阳市、宜城市两级检察院的领导表示欢迎。他说,打击犯罪、保障人权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既要做到狠,又要做到准,同时还要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他要求全体刑事审判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更新法律知识,提升司法理念,适应新形势要求,努力提高刑事审判水平,为法治中国建设,为维护宜城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