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法院“三调联动”和解执结一涉访连环案件
近日,宜城市人民法院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及时启动调解联动机制,在各级统一协调组织下,宜城法院执行干警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上下协同、内外联动,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顺利执结两起涉诉涉访案件,赢得市委政法委及各界的好评。
某公司申请执行闵某、卿某侵权纠纷两案,闵某、丁某申请执行鲁某民间借贷两案。在本院法律文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立案后,依法对卿某强行占有的某公司7间门面房予以了查封,对被执行人鲁某在其单位的收予以了扣留。某公司系宜城市招商引资重点企业,为宜城市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该公司申请执行卿某一案,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致使本案一直悬而未决,无法执行。而卿某强行占有该公司的7间门面房,该公司已出售与其他业主,其他业主因购房款付出后收不回房屋,与该公司产生了“磨擦”,对该公司也造成了不良影响。该公司也多次向各级反映情况,希望本院及早执结此案,给其业主一个“交待”。在此期间,本院另一执行案件闵某、沈某申请执行鲁某民间借贷纠纷两案,按国家法律规定,本院依法按照申请执行先后顺序,对鲁某在其单位的收入予以轮候扣留,此两案虽在本院执行,但因不在一个执行部门,不是同一个承办人,导致后申请执行的沈某将扣留鲁某的执行标的款先予了执行。为此,闵某向本院提出了执行异议,并向各级反映情况,要求对其申请的执行案件先予执行。
此案引起了县领导的高度关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光山亲自调度此案,并就该案的解决提出了明确要求。
执行期间,本院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发现本院另一执行案件当事人闵某与卿某关系密切,且经常联系。执行干警经认真分析讨论,一至认为:此四案虽不是同一案件,但案与案之间互相关联,错综复杂,案件当事人既是申请人,又是被执行人,且其与另一案当事人卿某又关系密切,能否以此为突破口,合并执行。为此,宜城法院执行干警及时将此情况向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李秀富作了专案汇报,李院长听取案件汇报,了解案情后,当即批示,合并执行此四案,并及时组织相关执行部门负责人、执行干警召开了专题执行会,要求执行干警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执行任务,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强调要注意执行方式方法,尽可能用最和谐的方法解决问题,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执行期间,副院长院长李秀富身先士卒,数次深入执行现场,研究如何妥善执行,避免矛盾激化,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该案的执行工作。先后7次组织当事人双方做工作,并数次与某公司负责人沟通协调,将执行工作情况及时与某公司进行了反馈,希望某公司从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放弃对闵某的执行权。同时,李院长要求执行干警最大限度地做闵某的工作,希望其及时与卿某联系,主动搬出其强行占有某公司的七间门面房,使某公司的权利也能得到及时维护。通过一连串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闵某、卿某与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较好地消除了不稳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