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河法庭当天调结一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时间: 2012-05-08 15:48
来源: 宜城法院雷河人民法庭
4月18日,雷河法庭当天调解处理完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身残农民工当天收到拖欠的1万元工资款。
2011年,雷河镇前锋村9组村民刘传旺开办养鸡场,聘请本镇廖河村一组农民、肢体残疾的雷云云为其帮工。2011年10月15日,按照事前约定结算工钱时,刘传明共欠雷云云工资1万元,刘传明给雷云云出具了工资欠条,并书面约定2个月内付清欠款。可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后,刘传明未按时支付,雷云云多次索要,刘传明以种种理由拖延一直未付。
雷云云在催要欠款的同时,曾到市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向雷云云解释说此案属于债务纠纷。4月17日,雷云云一纸诉状将刘传明告上法庭。负责接待的雷河法庭庭长林庆勇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原告雷云云系先天性肢体残疾人,且符合法定收案条件,当即决定:缓缴诉讼费用,及时立案,快速办理。案件承办人刘孝能当即电话送达并通知刘传明到庭应诉。接到电话通知后,刘传明随即到庭,承办人主持双方进行庭前调解,通过法理与人情分析,刘传明深感愧疚,与雷云云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取出现金当面交给雷云云。
雷云云拿到自己的工钱后,高兴地说:“人民法院不愧是人民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