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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法院多手段调解、多部门联动、多方法审理

时间: 2012-03-20 15:32 来源: 宜城法院政治处

   针对当前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多元化、新类型矛盾纠纷增多、矛盾对立尖锐、审理难度大等问题,宜城法院认真落实“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要求,采取加强司法释明、强化争议调解、法院工会联调、发出司法建议等措施,认真审理劳动争议案件,2009年以来,共审结109件,其中调解或经调解后撤诉的案件62件,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工作中,受案单位的法官一是提前介入,与人社局、仲裁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多角度、多层次的沟通和交流,及早了解和掌握案件诉前环节情况,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搭建了资源共享的平台,统一了裁判尺度。

   二是实行诉调对接,与市总工会共同建立劳动争议案件联合调解制度,将劳动争议纠纷调处工作延伸到工会调解阶段,既能够及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诉讼压力。

  三是注重调解,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坚持“优先调”,对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反复调”,以调解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创设了“预立案调解”、“分头调解”、“入户上门调解”等一系列调解方式,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司法释明,审理中充分宣传法律法规,讲明诉讼风险,从降低诉讼成本、减轻诉累、有利企业发展等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讲出事实,摆出证据,实事求是应诉,依法准确维权。

  五是注重引导,一方面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利用典型案例,通过庭审观摩、以案说法、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对广大企业主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切实转变企业起诉为了拖时间等不良观念,促使企业积极合理依法应诉,以便及早解决案件;另一方面,引导劳动者规范诉讼行为,有理有节释明诉讼风险,耐心细致开展法制宣传,以亲民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劳动者信任,促使劳动者权衡利弊,依法维权,主动接受调解。

  通过“多手段调解、多部门联动、多方法审理”,宜城法院在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