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宪法日:宜城市法院举行法官宣誓等活动
时间: 2014-12-05 14:42
来源: 宜城法院政治处
“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12月4日上午9时许,我市70多名法官集聚于新办公楼前,在该院院长肖保国的领誓下,举手进行庄严宣誓。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市法院政治处负责人江彬洁称,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有助于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与此同时,该院在办公大院门前设立展板和咨询台,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