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无阻去执行 严惩“老赖”不手软
017年9月27日清晨,天空飘忽着蒙蒙细雨,冰凉的雨滴带来微微寒意,10名干警已经集中在法院办公楼前整装待发。宜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长张全兵站在雨中,给大家强调执行要求。
“出发!”随着张全兵副院长一声令下,警车从法院大门鱼贯而出,风驰电掣地奔向各目的地。这一行动将打响对涉金融案件“老赖”集中执行的第一枪。
担保人被拘留
10点35分,执行干警来到板桥店镇街道被执行人王某的熟食店。2013年10月,王某、朱某甲夫妻为朱某乙担保向农商行贷款5万元,约定一年还款,到期后朱某乙未履行还款义务,农商行将其诉至宜城法院,2015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朱某乙一次性还清5万元贷款及付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被告王某和朱某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农商行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朱某乙长期逃避在外,不知下落,按照法律规定应由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清偿,担保人王某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法院对王某实施司法拘留。
公司法人被拘留
11点42分,执行干警马不停蹄赶到南营办事处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某科技公司于2013年9月向农商行贷款2千万元用于基本建设,约定36个月后还款,按月付息。贷款到期后,该公司拒不还款,农商行将其诉至宜城法院。法院判决后,被告某科技公司仍不还款。于是,农商行申请强制执行,宜城法院按照执行程序向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该公司仍然置若罔闻,为此法院依法对该公司法人甘某实施司法拘留。
公司负责人被拘留
拘留完第二个人后,已到中午,执行干警简单地吃过午饭,便冒着倾盆大雨赶往离市区近百里的流水镇落花潭社区,对被执行人李某——某粮油有限公司负责人实施司法拘留。14点20分,当执行干警赶到落花潭时,发现李某不在家。经打听,邻居说李某有可能在该公司经营的砖瓦厂。于是,干警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赶到砖瓦厂将李某拘留。该公司2013年11月向农商行借贷120万元,2015年又借贷70万元,约定2016年一月还款。因到期该公司未还款,农商行将其诉至宜城法院。法院判决后,其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农商行申请强制执行。
16点33分,三位被执行人被送到市人民医院进行了体检;16点45分,被执行人甘某电话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室送来5万元现金,并保证10月底前再还5万元,年底前将其欠款全部还清;16点52分,被执行人王某家人送来3万元现金,并保证10月9日上午将余款付清,因此,法院决定对甘某、王某提前解除拘留;被执行人李某仍未有还款意识和行为,被送进了宜城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