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为履行巧解难 拘留腾退同步行
互为履行巧解难 拘留腾退同步行
双方互为履行的不同种内容的执行案件,是执行案件的堵点,如何在双方均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下,把案件执行完毕,考验执行法官的耐力和水平。
近日,宜城法院执行局以“一方先履行不交付,强制执行另一方”的方式,成功执行完毕两件互为履行案件,了结了一桩纠缠多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回顾:因房而起,双方均成被告】
2021年1月,宜城市某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将马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马某向居委会返还租赁楼房及场地,并支付占用期间的费用。同年12月,居委会向宜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马某对租赁房屋装修扩建花销的确较大,但未经评估及诉讼,双方又始终无法达成共识,致使房屋腾退无法实质性推进,首次执行无果而终。
2025年1月,马某因租赁房屋扩建开支费用问题将居委会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宜城市某社区居委会向马某支付补偿款983748.01元。上述判决生效后,居委会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同年8月,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10月,居委会因马某未返还房屋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至此,双方当事人同时被列为被执行人。
【双案交织:互为条件,执行陷入僵局】
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均要求对方先履行己方义务,但又均无自动履行诚意,执行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双方各执一词,只谈权利不谈义务,案件陷入“不给钱不交房,不交房不给钱”的困境。马某还扬言,除非居委会另外补偿其18万元,否则绝不腾退。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强力破冰:先理后“兵”,拘留措施亮剑】
执行干警通过对两起案件的综合研判,发现该案双方均具有履行能力,表面上看是双方当事人相互不信任,实际上是马某想借机索要更多补偿款。
为此,执行干警向居委会提出“先履行再抗辩”方案,即将居委会提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时间由履行前改为履行后,以确保马某腾退后可以及时拿到房屋补偿款。居委会经过研究后采纳了法院的建议,即时筹措资金将执行款缴至法院,同时书面申请法院暂不支付。执行法院认为该诉求合理,遂将执行情况告知马某,但马某仍不腾退,不仅要求领取执行款,还要求更多无法律依据的补偿款,并扬言极端行为。
鉴于居委会已经履行了法定义务,案件从原来的双务履行变为单务履行,在法院多次向马某示明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马某仍拒绝履行,故宜城法院依法传唤马某,并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巧力化解:震慑见效,矛盾实质化解】
马某被拘留当日,其家属便一改往日嚣张气焰,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腾退并交付房屋及场地,但未明确腾退完毕时间。为防止马某及其家属反悔,执行干警坚持在马某家属腾退完毕且交付房屋,并足额缴纳诉讼费、执行费等前提下,才能解除拘留措施。马某家属眼见无计可施,遂立即腾退房屋。三天后,房屋腾退并交付完毕,执行干警也在第一时间为其办理了补偿款发放手续。至此,两起关联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两起案件的成功执结,是宜城法院贯彻“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理念的又一次生动实践。面对互为条件的复杂执行局面,宜城法院“以法为据+重拳出击”,有效打破了当事人的侥幸心理,促使义务人从“要我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彻底解决了纠纷,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下一步,宜城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