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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法官”活动在宜城市全面展开

时间: 2015-04-16 16:18 来源: 宜城市人民法院

   

为扎实推动“一村一法官”活动的开展,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效能建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推进法治宜城、平安宜城建设。2月20日,宜城法院启动“一村一法官”活动,全院近六十名法官干警从即日起进驻所包村委会、居委会沉下身子听民意,服务群众解难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提高全院干警对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宜城法院要求全院干警深入认真学习李静院长在全省电视电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使全院干警都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开展此次活动是人民法院自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满足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法院公众满意度的又一重大举措,激发干警自觉开展活动的热情和主观能动性。

二、集中部署,有序开展。为保障“一村一法官”活动有序持续开展,2月10日,宜城法院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出了关于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开展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职责等,保证全院有序持续开展活动。我院还召开全院干警会议,安排部署活动开展,强调驻村法官要经常入户走访群众。要求每位驻村法官每周至少与村“两委”班子联系一次,每月至少进村进社区走访一次,真正沉下身子,深入基层,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体察民情疾苦,以真情暖民心、顺民意、合民需。在走访中还要有详细工作记录,并以庭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把“法官村长”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效果。为促进活动实实在在开展,我院分片负责、细化责任。宜城市共有11个乡镇(街道),226个行政村(社区),全院每名干警要联系1—5个行政村(社区),宜城法院采取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其他工作人员联系行政村(社区)工作模式,原则上各中心法庭所在的乡镇有该法庭工作人员负责联系,不设中心法庭的乡镇根据辖区的村级行政区划确定院内一个部门联系,并且驻点都成立“法律服务组”,负责协调各项驻村工作,形成全院一盘棋,促进活动实实在在开展。

三、加强监督,重在落实。将每一个镇(街道)的联系法官组成“法律服务组”,由院、庭领导担任负责人,组织管理该镇(街道)所辖村(社区)的法官工作室,并在同级综治维稳中心统一协调下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院领导要亲自安排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负责人要按通知要求落实驻点干警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政治处、监察室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每月不定期对驻点工作进行检查通报,使法官工作室的作用真得到落实和发挥。

四、形式多样,司法便民。与巡回审判、“法官四进”平安指导员等活动相结合,针对辖区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反映,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巡回办案,就地调解,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消灭在萌芽,让当事人花的钱由法院来付,让当事人跑的路由法官来跑,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此外充分利用网络、过街横幅、宣传车、法制宣传专栏、农村法制广播、集镇流动宣传点等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努力把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工作内容、范围、方式等宣传出去,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宜城法院努力在现有的条件下尽力做好驻村法官下乡的车辆调配和午餐补助等,对离市区较近的村,号召驻村法官自己想办法解决交通问题,对离市区较远的村由院里统一调配车辆,服务驻村法官的联络走访工作,制定统一标准,对驻村法官下乡的午餐费用进行补助。同时,还成立活动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院干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力争使活动取得实效。

现在,宜城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与所负责乡镇(街道)协调完毕,各联村法官也全部完成首次对接联系,“一村一法官”活动已在宜城市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