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法院坚持司法为民 全面整治立案难问题
2014年7月7日,宜城法院专题召开院务会排查整治立案难问题。院长肖保国主持会议,分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李秀富、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张华友、纪检组长郑在喜参加了会议,并从各自分管的角度对会议进行了通报、安排和强调。
会上,重点学习了襄阳司法行政信息刊发的《我市基层法院立案难问题亟待治理》调研报告及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排查整改立案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并要求全院各部门尤其是立案庭和人民法庭对照调研报告及通知反映的立案难问题表现形式及整改要求认真排查整治。
院长肖保国强调,全院上下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治立案难问题的重要性。他要求以“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的方式处理人民群众的立案诉求,在依法审查的基础上,将统一立案与便民诉讼有机结合起来,畅通立案运行机制。对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录入,进入案件流程监督。当事人直接到人民法庭起诉立案的,人民法庭应当接受材料,并初步审查指导当事人完备诉讼材料,然后及时递交到立案庭审查立案,同时向当事人做好工作。
肖院长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督查问责,对当立不立、拖延立案、刁难立案,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法院形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会后,宜城法院立案工作健康有序运行,立案难问题得到全面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