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两千元玩起“躲猫猫” 上了“黑名单”现身求履行
宜城法院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梅法官,去年你们已经分两次在我老婆账户上扣划了近7000元,我的欠款已经不到2000元,你们还将我列入失信黑名单,让我承包工程、找银行贷款、出门办事处处受到限制,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呀?”在宜城法院调解室里,一对年龄30岁左右的年轻夫妻,向执行员梅再明埋怨道。
“呵呵,”梅再明笑笑说道:“小老弟,你欠的钱数虽然不多,但是你知道吗?那可是农民工的血汗钱呀!”梅再明故意的停顿了一会儿,见年轻人没说什么,又继续说道:“你也知道,我们人民法院,就是为老百姓主持公平正义的。也许你认为2000块钱是个小事,但是在我们面前,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啊!再说了,我如果不给你列入失信名单,你会回来找我吗?”年轻人脸红了,惭愧地低下了头。
原来这两人是被执行人王某某和曹某某。2014年,家住宜城市南营办事处东台村的周某某和家住流水镇梅畈村的曾某某受王某某的雇请,在王某某的工地上干活,到年底,王某某欠下周某某的工资4800元,欠曾某某的工资3830元,共计8630元,并给二人写出具了欠条。在多次索要无果后,周某某和曾某某将王某某告上了法院。2016年元月20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庭前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王某某于2016年2月2日前一次性付给周某某4800元,一次性付给曾某某3830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但是,《调解书》生效后,被告王某某拒不履行,并从此失踪了。2月26日,原告周某某和曾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24日,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是被执行人仍然置若罔闻。4月初,人民法院从网络查控系统中查出被执行人王某某的爱人曹某某在邮政银行和农商银行中均有存款,但存款数额都不多。4月11日,法院发出《执行裁定书》冻结了曹某某的存款,5月16日和10月11日,法院先后将此两笔存款分别扣划进法院指定的专款账户,但是由于款额不多,不足于支付所有费用,还有近2000元欠款没法执行,而且被执行人仍然没有露面。无奈之下,法院将此被执行人列进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此之后,被执行人王某某承包工程、银行贷款、外出办事处处受到联合惩戒,这才主动回到宜城,找到执行员梅再明要求履行义务,了结此案。
在与梅再明一席交谈之后,王某某拿出随身所带的2000元现金,交到了执行员手中,这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终于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