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宜城市人民法院
首页
新闻中心
法院介绍
审务公开
执行动态
法院文化
党建专栏
网站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互动
网上互动
院长信箱
举报信箱
文书评论
整站检索
高级搜索
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
被告人为何不还钱
问题类型:
民事
【信件内容】
今有原告喻家桥、王学才、吴铁玉3人,自2015年3月1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郑永叁劳务合同一案(欠我们的工资)经该院判决,原告郑永叁应支付我们3人欠款33940元,至今被告人没有支付,特将此事反映给您!望能明察决断!谢谢!
展开
收起
发信人:
喻家桥
发信时间:
2021/1/28 13:08:59
【信件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过核实,现回复如下:2015年12月14日,我院依据生效的(2015)鄂安陆民初字第366号民事判决书和你们的申请就你们诉郑永叁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15)鄂安陆执字第149号,该案件通过网络查控的措施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依职权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如果你们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联系安陆法院执行局并申请对该案恢复执行。执行局联系电话0712-5260131。
展开
收起
回复人:
安陆市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1/2/4 9:41:26